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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航埠低碳小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环保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就柯城航埠低碳小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北含严村,南至兴航三路,东临中心敬老院,西靠毛村及高压走廊,规划面积共4.83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柯城航埠低碳小镇是全省第一家以低碳命名的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小镇将以“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发展理念,打造一个以低碳为主题的“宜居、宜业、宜文、宜游”的特色小镇。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废气、油烟废气和园区内各类企业产生的废气。只要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使用清洁能源,园区内各企业废气采用合理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合理规划园区内企业的布局,禁止三类工业项目入园,则规划区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规划区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常山港,因此区域开发严格意义上不造成内河污染影响。开发过程应加强规划区清污分流整治,确保废水收集纳管,规划区的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规划区内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交通、工业企业和社会活动噪声等,只要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在各高噪声源和居住等敏感区之间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并结合区域环境充分考虑选址和平面布局情况,同时对于具体项目采取妥善的噪声防治措施,一般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主要为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以及园区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工业园区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的处置,以一般固废为主,危废量相对较少,不会对当地固废处理设施造成负担。 (5)生态:规划项目建设将在最大程度上保持原有的生态环境和生态景观,且规划区域生态环境现状不敏感,其生态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社会经济:规划实施将带动规划区旅游业、楼宇经济的不断发展,将带动周边区域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提高周边居民的收入,有效改善其生活环境。从而可大幅提高财政收入水平,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当地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环境管理要求 ①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项目准入,施行生态空间、总量及产业准入管制,谨防污染隐患。对现有企业力促改造,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②加强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管理体系、环境监测反馈体系、考核体系和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及应急设施不断更新。 ③建设生态园区:进一步落实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支撑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行业共性技术的共研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对循环经济的支撑能力。 ④严格产业准入:实施生态空间管制、总量限制及产业准入制度,严格限值重污染产业进入规划区。 (2)资源保护要求 ①土地资源:建立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格局,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实施落后企业强制改造,鼓励兼并重组,让闲置和低效益土地进一步提高产出效率;对企业长期闲置土地强制回收;通过提升土地容积率、增加厂房高度等方式,提高土地的空间利用率。 ②水资源:进一步加大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力度,鼓励工业循环冷却水和市政、绿化等采用再生水。 (3)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水环境:加强清污分流监管,确保废水截污纳管。对企业雨污分流系统开展排查,对重点企业雨水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水产生量。鼓励企业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分质处理,分类利用,大幅减少废水产生量,节约水资源,降低生产成本。 ②大气环境:继续实施生态化改造,力争规划区环境质量稳定向好:a、通过调优布局,严控污染源头和实施淘汰改造,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b、继续重抓突出环境问题,深化规划区污染治理;c、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大力提升环境预警和应急能力;d、对新规划区块,防治结合,确保不留污染隐患。 ③固废: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进一步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严格实施固废分类管理和监管。 ④声环境:通过优化规划、控制高噪声源、实施高噪声源整治等方式创建噪声达标区。 ⑤生态环境:以沿河、沿路绿化为基础打造绿地系统框架,在重要路段、河道建设生态防护林。规划结合主要生态河道和城市结构性快速道路,形成生态廊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经综合分析认为,总体上讲,本次规划的设想基本合理,符合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要求规划编制单位细化规划内容,明确产业导向,需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方案。 在此基础上,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本报告认为经优化调整后的推荐方案在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公众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十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事先预约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主要事项为: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现状的看法;规划区当前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对规划实施后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等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公示和发放表格的形式,公示采取建设业主网站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规划区内及周边行政村等张贴公示的形式;向规划区内及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发放调查表格,然后回收并统计结果。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可在本信息公示后十日内按照如下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环保主管部门、建设业主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2018年4月9日-4月20日)。 九、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兴航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工业功能区 邮编:324014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0-27100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南部商务西区3号楼水街6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工 0574- 55000298 邮编:315000 (3)规划区块所在地环保局 单位名称:衢州市环境保护局柯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0-3034896 (4)规划环评审批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环保局 地址:衢州市江郎中路2号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兴航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