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700吨乙烯利原药、8200吨矮壮素原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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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700吨乙烯利原药、8200吨矮壮素原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 项目性质:技改 总投资:14999.66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次技改项目产用先进工艺和国外微通道设备,对现有企业年产3300吨乙烯利和1800吨矮壮素原药进行技术改造,淘汰现有釜式反应设备,由传统的间歇釜式反应技术改造为连续化外循环反应混合技术,技改后保留企业现有乙烯利及矮壮素原药产能,新增6700吨乙烯利原药和1800吨矮壮素原药产能,最终可形成年产10000吨乙烯利原药、10000吨矮壮素原药、联产高纯度液体氯化氢1300吨和9200吨二氯乙烷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中路附近,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的废气种类不多,主要为二氯乙烷、氯化氢、环氧乙烷、三甲胺和臭气,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变化,对各敏感点的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均能符合相应环境标准限值,叠加本底值后仍可达标。 3、噪声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事故风险 根据事故风险影响分析,项目生产中使用了环氧乙烷、三氯化磷、三甲胺等毒性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使用先进的微通道反应器设备,装置持液量较小,装置安全性能良好,同时仍须认真做好各种原辅料在储运过程和生产操作中的安全;三氯化磷和盐酸挥发性较高,泄漏事故发生后,近距离内浓度较高,企业应加强管理,杜绝该类事故发生。企业应做好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疏散工作。总体来说,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其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房新增年产6700吨乙烯利原药、8200吨矮壮素原药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对外环境影响可以维持现有区域环境质量水平,其所需的总量指标可通过厂内以新带老削减予以平衡。在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及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在所选厂址建设环保上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27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年3月27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袍江斗门镇江中路359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75-8803050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号星月环保产业园3号楼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0571-8799314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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