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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年产15万台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018-12-0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年产15万台乘用车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北发展大道以南。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1108.7亩,建设厂房及辅助用房400823平方米,建设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小涂装、道场、动力站房及停车场、试车跑道、综合办公楼、品牌展示中心等辅助功能设施。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实现模块化、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将其打造成为集智能工厂、智能生产和智能物流于一体的现代化汽车制造工厂。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台新能源乘用车。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本项目位置

保护目标要求

敏感点名称

敏感点规模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

与涂装/小涂装车间最近距离

南张浜村(彭城安置点、南张浜村安置点)

3450人,863

东侧

30m

500m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南张浜村(南张浜村安置点)

520人,130

东南侧

140m

570m

沉渎港村

4118人,1494

北侧

170m

800m

新塘村

3940人,1462

东侧

750m

1250m

钱家斗村

3545人,1343

西北侧

950m

1500m

新开河社区

2008人,794

西南侧

1000m

1150m

古龙村

2555人,736

南侧

1350m

1650m

陆家斗社区

1419人,545

西侧

1700m

2100m

下莘桥村

1200人,300

西南侧

2000m

2200m

金陵高级中学

/

西南侧

650m

850m

新塘乡中心小学

/

东侧

1150m

1650m

新塘中学

/

东侧

1200m

1700m

长兴港

宽约50m

南侧

750m

1050m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的类水质标准

白溪港

宽约35m

西侧

紧邻

280m

新开河

宽约50m

西侧

紧邻

200m

南张浜村(彭城安置点、南张浜村安置点)

1080人,270

东侧

30m

500m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南张浜村(南张浜村安置点)

60人,15

东南侧

140m

570m

沉渎港村

40人,10

北侧

170m

80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项目各类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送长兴深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生产废水均有效收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纳管送长兴深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应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并做好管道的防渗处理。此外,项目污水处理装置也须做好防渗措施,并设置截流沟。在做好以上措施的情况下,类比同类企业,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3、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粉尘等废气通过收集、治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等相应排放标准排放。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废气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本项目实施前后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相应标准要求。

4、噪声

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气事故排放。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将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排水系统严格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生活污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纳管标准后,废水纳管排放。

2、地下水治理措施:废水处理池:根据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项目可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采取防渗措施,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6.0mK≤1×10-7cm/s。危废暂存间: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1.5mK≤1×10-7cm/s;生产厂房:一般地面硬化。

3、废气治理措施:

焊接烟尘固定式收集点收集后由15套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调漆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涂装车间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强制烘干废气经收集,经沸石转轮+RTO处理达标后,由2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大涂装烘干废气经RTO焚烧处理达标后,由2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小涂装喷漆、流平废气经收集,经沸石转轮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并进入RTO焚烧处理后,由22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4、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的初步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也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当地环境功能基本能维持区域环境现状。本环评认为在认真落实三同时及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1、对象和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3、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时间:20181203日~20181214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1214)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企业所在地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单位所在地: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北发展大道以南

3)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1368553927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

3)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

4)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88212397

3、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长兴县环保局 

2)联系电话:0572-6053273

3)单位地址:长兴县明珠路818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长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zfxxgk.zjcx.gov.cn/web1/site/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