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草甘膦搬迁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30000181101700188307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草甘膦搬迁技改项目

龙游县城南工业区永盛路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属搬迁技改性质。拟从现龙游县宝塔路搬迁到龙游城南工业区建设。项目采用草甘膦深度氧化绿色技术工艺,购置相应设备,建设年产5万吨草甘膦(外售35000吨草甘膦原药、30000吨草甘膦水剂、8000吨草甘膦颗粒剂)的生产能力。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加强设备密封和分质收集,根据废气特性,分别采用水洗+酸洗以及旋风+布袋除尘等相应处置。工艺废气达到GB16297-1996等相关标准。天然气锅炉废气达到GB13271-2014标准。

2、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高浓度生产废水经氧化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混合,在厂内污水站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龙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噪声: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环评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16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对象: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28869159 传真: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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