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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圆通纸品工艺厂年产100万根纸管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
2018-11-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临安圆通纸品工艺厂年产100万根纸管迁扩建项目

项目规模:建设单位杭州临安圆通纸品工艺厂,成立于2010年06月13日,企业原生产地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射干村,建设项目在2012年3月27号由临安区环境科学学会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批复【2012】273号,项目在2012年5月10号,经临安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通过,临环验【2012】269号。

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将生产场地迁到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上源路56号。投资100万元,租用杭州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集体所有的生产用房,面积1300平方米,工人15人,正常白班制运行(8:00~18:00),年生产300天,企业不设食堂和职工住宿。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根纸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方位

与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

环境现状

东侧

相邻

低山丘陵

南侧

相邻

102省道,路南为旱地

西侧

70

双源村居民,7

北侧

相邻

山坡,旱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企业对浸胶区和烘房废气进行收集,并经过光催化氧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能达到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企业微动力兼氧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灌溉,不对外排放。所以对周边环境水体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固废:生产时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固废(废活性炭),由具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南侧居民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过企业微动力兼氧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灌溉,不对外排放。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灌溉,不对外排放。

大气污染物

浸胶、烘房

非甲烷总烃

废气经过收集后,再经光催氧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LeqA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加强设备维修,降低设备噪声强度,加强日常生产管理。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

废弃物

原料使用

废包装材料

外卖综合利用

资源化

无害化

 

分切

废边角料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运至制砖厂制砖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企业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杭州临安圆通纸品工艺厂年产100万根纸管迁扩建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理机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解受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认可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以公示形式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当地环境质量认可

程度,对本项目最担心的问题;项目建设是否对周边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和生产造成影响;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污染控制,将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1119日~20181130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1130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杭州临安圆通纸品工艺厂  

地址:临安区玲珑街道双源村上源路56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1398988779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6号)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新加坡科技园科技路20号8幢11层

联系人:裘书服   电话13305817337   邮箱:hzsf1003@163.com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圆通纸品工艺厂   

发布时间:20181119

临安圆通纸品工艺厂环境影响报告11.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