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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布儿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儿童玩具、2万套木质家具技术改造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建设单位:浙江布儿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018-10-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布儿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儿童玩具、2万套木质家具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高湾66

项目内容:浙江布儿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7月,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生产教学设备、教学仪器、家具、文体用品等,企业位于临安市板桥镇灵溪村,2016年企业委托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布儿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儿童玩具、2万套木质家具项目》,并获得了临安区环保局的审批(临环审[2016]201号),并于20173月获得了临安区环保局的验收(临环验[2017]Q09号)。为了节省人工成本,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企业拟投资363万元,新增喷漆自动生产线、UV底漆滚涂线等自动生产设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生产产能不变,部分人工喷漆线采用自动喷漆线替代,采用的自动喷漆线使用水性漆,滚涂线采用UV底漆,减少了油性漆的用量,对环境具有正效益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为灵溪村,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1 项目敏感点分布情况

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与项目厂界/喷漆房距离(m)

规模

服务功能

保护要求

大气环境

区域环境空气

/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灵溪村

90/106

200

农居

东北

140/152

农居

400

150

农居

外村

西北

1000

200

农居

中村

西北

1400

150

农居

里村

西北

1800

150

农居

高桥村

600

300

农居

沈塘村

西

360

150

农居

紫龙坞

西南

400

200

农居

如龙新村

1800

500

住宅

如龙村

东北

1900

150

农居

水环境

灵溪

西

550

中河

灌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声环境

厂界

东、南、北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2

西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4a

灵溪村

90

200

农居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2

东北

200

农居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后所有源排放的各污染物地面扩散浓度中,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产生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60.886u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产生于无组织排放的二甲苯,占标率为3.94%。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可满足前苏联标准,二甲苯可满足HJ2.2-2018中附录D标准,非甲烷总烃也可满足2.0mg/m3浓度要求。

2、水环境影响:项目喷漆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按纳管协议中标准纳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统一由临安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因此,只要项目实施后做好污水纳管工作,确保污水正常纳管排放,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不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项目各设备的运行噪声在75-90dB(A),企业通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标,周围敏感点均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项目产生各种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处置,不排放,危废委托处理,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喷漆废水、喷淋塔废水

CODcr、氨氮

SS、石油类

1、室外排水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由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水帘废水及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外排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最终由临安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纳管协议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大气污染物

锯、钻、铣粉尘

颗粒物

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中央集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打磨

颗粒物

打磨房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

底漆房有机废气

VOCs

底漆房全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漆雾由水帘吸收处理,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最终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面漆房有机废气

VOCs

面漆房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漆雾由水帘吸收处理,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最终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自动喷漆、UV滚涂有机废气

VOCs

收集后经水喷塔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

VOCs

要求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生产作业时全封闭区域要门窗紧闭并减少进出次数,严禁在喷漆房门打开状态下进行作业,调漆过程按照规范严格在喷漆房内进行,且调漆时废气治理设施开启,滚涂生产线集气罩安装软帘,形成相对封闭操作空间。设备维修定期集中进行,保证设备的完好率,防止泄露,加强对废气捕集装置的维护,提高废气捕集效率。

在油漆及稀释剂仓库内设置排风系统,将油漆及稀释剂储存过程散逸的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LeqA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加强设备维修,降低设备噪声强度,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夜间不得生产。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

木材加工

废边角料

企业收集后外售

资源化、无害化

废气处理

集尘灰

企业收集后外售

废气处理

打磨集尘灰

有资质单位处置

油漆桶拆包

废油漆桶

有资质单位处置

喷漆

废漆渣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水处理

沉淀污泥

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处理

废过滤棉

有资质单位处置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企业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1025~2018117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107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布儿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高湾66

联系人 :白景春                     联系电话:1375712131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11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94

联系人:王丹       电话:0571-85123190

公告单位:浙江布儿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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