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2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现有我省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精馏残渣(900-013-11)40吨,至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区环保局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陈斌龙 、罗瑜 

  电  话:0571-28869163        传  真:0571-28869148 

  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 




相关附件:


关于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