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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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8月21日 湖州日报第二版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中环督信转〔2017〕08120401号,受理编号:0042 湖州市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康介山村的德清朗琪化纤有限公司,为一家废旧化纤布料加工企业,产生恶臭气体,2014年从杭州搬到德清,周边村民反映强烈。主要反映:1、虽然环保监测达到国家标准,但是恶臭严重扰民,尤其晚上10点到早上5点;2、已向疾控中心反映要求监测气体对身体是否有影响,但截至目前没有反馈意见;3、德清和余杭隔了一条苕溪,为什么余杭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在德清县可以生产。 德清县立即成立由下渚湖街道、环保、卫计、信访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检查发现厂区周边最近农户位于其东北侧约250米,其余方向无农户居住。经检测,企业排放符合排放标准,但存在现场管理较差,工艺装备落后、管理水平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和环境风险。 约谈企业主,告知企业工艺装备落后、管理水平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和环境风险,要求停止生产,进一步提档升级。企业考虑到装备提升投入大、生产成本提升较多、产品档次低、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差,同时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隐患,决定自行关闭。截止8月16日,企业部分设备已拆除,原料和产品已基本腾空。约谈1人 2、中环督信转〔2017〕08130401号,受理编号:0131 湖州市吴兴区东郡红树湾小区,楼下开了十几家餐饮店,小区内没有公共烟道,油烟问题严重。多次反映未果。 经调查核实,该小区沿街商铺有5家餐饮店涉及产生油烟,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经营使用的店铺未设置专用烟道。 对这5家餐饮店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目前4家正在整改中,1家已自行关闭。 3、中环督信转〔2017〕08140401号,受理编号:0162 湖州市开发区洪欣固体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存在大气污染问题,该厂已生产近十年,多年投诉未果。 2005年建厂以来,确实已经存在近10年,星鸿公司确实存在两个排气筒,但从星鸿公司入驻以来能有效管控各项污染物。故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是“湖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别在8月15日下午及8月16日上午两次对星鸿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满足相关标准。同时为保障周边群众权益,从8月15日开始,组成值班组24小时循环对厂区及外围进行巡查,监控企业是否存在异味排放异常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废气管控水平,已要求企业作以下提升工作:一是装卸方面。密封包装运输;厂车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并实现入库装卸。二是预处理系统。预处理设施加装废气收集管,配套处理设施。三是加强炉渣冷却系统管理。制定水封系统管理细则,确保冷却效果在最佳状态。 ” 4、中环督信转〔2017〕08140401号,受理编号:0211 湖州市南浔区富华路1588号有一家人造玉石加工厂,臭味严重,气体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睡眠。 经南浔区现场调查,该企业全称为“湖州御品御佳建材厂”,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富华东路1588号,租赁闲置厂房约1500平方米,主要从事人造玉石生产加工,无生产废水,主要问题为:1、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投入生产;2、生产过程中未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废气(油漆烘干废气和反应釜废气)均直接排放;3、营业执照登载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 8月14日接单后,南浔区委夏书记亲自带队,组成区专项工作组立即约谈该企业负责人,环保部门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违改正决定书》及《查封扣押决定书》(浔环查字[2017]27号),依法对该企业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工商部门暂扣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8月14日13时,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断水强制措施;2017年8月16日前,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该企业彻底予以清理取缔。截至8月16日17时,企业设备已拆除,原料和产品已全部清空。 5、中环督信转〔2017〕08140401号,受理编号:0215 湖州高新区八里店镇前村西湖漾小区46幢302室开个能容纳40人就餐的食堂,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居民不能开窗户,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多次反映未果。 经吴兴区调查核实,中交湖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租用西湖漾小区46幢203室作为公司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房屋无专用烟道。 吴兴区已责令中交湖州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予改正。 8月15日该食堂已停止使用,排烟设备已拆除。 6、中环督信转〔2017〕08140401号,受理编号:0270 湖州市吴兴区的湖州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臭气严重扰民。 交办问题情况分析:交办单所反映“湖州市吴兴区的湖州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臭气严重扰民”中星鸿公司垃圾焚烧情况不属实,星鸿公司主要服务于湖州市三县两区范围内的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病死(害)动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处置工作,而非垃圾焚烧;“臭气严重扰民”企业在线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及15—16日执法监测数据能支撑达标排放,且附近居民全部在卫生防护距离500米以外,故不会引起严重扰民。反映不属实。否“湖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别在8月15日下午及8月16日上午两次对星鸿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满足相关标准。同时为保障周边群众权益,从8月15日开始,组成值班组,24小时循环对厂区及外围进行巡查,监控企业是否存在异味排放异常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废气管控水平,已要求企业作以下提升工作:一是装卸方面。密封包装运输;厂车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并实现入库装卸。二是预处理系统。预处理设施加装废气收集管,配套处理设施。三是加强炉渣冷却系统管理。制定水封系统管理细则,确保冷却效果在最佳状态。 ” 7、中环督信转〔2017〕08140401号,受理编号:0279 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对河口村对河口水库,为德清县的饮用水源,水库内现在存在两条挖砂船,一辆挖掘机,天天在水库里挖砂,挖沙量每天将近1万吨,污染了水源。 经德清县现场调查和核实,情况部分属实。其中信访件中提到的“挖沙量每天将近1万吨”情况不属实,该工程年清淤量约100万方,日清淤量约3000方。信访件中提到的“挖砂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鉴于清淤保源工程在水源保护区内实施,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且清淤工作已经进入扫尾阶段,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经与清淤工程施工方磋商,业主考虑到越来越严的水源地保护要求,结合市场因素及经营风险,决定提前结束清淤工程,停止一切清淤作业。 8、中环督信转〔2017〕08150401号,受理编号:0211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云北村的薛家洋湖面上有不少养鱼场,养殖污水污染湖水,多次反映未果。 经现场调查,和孚镇云北村的薛家洋湖面上养鱼场实为原渔民围养圈、网簖留下的未清理完毕的渔业设施(网片、毛竹),涉及的重兆村渔民已全部按照政策转业上岸,目前已不在从事养鱼,薛家洋湖面上已无养鱼场,但原围养圈、网簖渔业设施(网片、毛竹)留有部分未及时拆除清理。 2017年8月15日中午,专项工作组责成和孚镇政府已安排人员对薛家漾内剩余的围养圈、网簖等渔业设施(网片、毛竹)进行拆除。 8月16日已全部拆除完毕。区环保局对薛家漾湖水进行了采样分析,湖水符合III类水的功能区要求。举报人主动来到现场,专项工作组向其反馈处理结果,其表示满意。 9、中环督信转〔2017〕08150401号,受理编号:0426 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村东面不到700米处的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烧制医疗废物和病死畜禽,常年臭味扰民,多次投诉未果。 星鸿公司项目离长兴李家巷青草坞村最近距离648米,确实未到700米;但项目要求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满足距离要求;企业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及15日16日执法监测数据能支撑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反映的“常年臭味扰民”情况不属实。故受理编号0426号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湖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别在8月15日下午及8月16日上午两次对星鸿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满足相关标准。同时为保障周边群众权益,从8月15日开始,组成值班组,24小时循环对厂区及外围进行巡查,监控企业是否存在异味排放异常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废气管控水平,已要求企业作以下提升工作:一是装卸方面。密封包装运输;厂车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并实现入库装卸。二是预处理系统。预处理设施加装废气收集管,配套处理设施。三是加强炉渣冷却系统管理。制定水封系统管理细则,确保冷却效果在最佳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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