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200吨丙硫菌唑、250吨联苯肼酯项目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30000181706291000004  年产200吨丙硫菌唑、250吨联苯肼酯项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号(银邦化工现有厂区内)  绍兴上虞银邦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技术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号,利用银邦化工厂区现有空余土地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建设仓库等建筑面积2600m2,购置搪玻璃反应釜、硝化釜、全自动分离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吨丙硫菌唑、250吨联苯肼酯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针对废气不同产生点位和特性采取针对性措施。工艺废气采用车间预处理+末端处理(RTO+碱吸收+30m排气筒),其中含氯废气预处理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树脂吸附”,不含氯废气预处理采用“酸吸收+碱吸收”;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暂存库恶臭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储罐设氮封、平衡管安装呼吸阀。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设置事故应急池,做好地面防漏、防渗措施。(3) 噪声: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设置隔离间。(4) 固废:危险废物(废液、残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07月04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   传真:0571-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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