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宁波市第二医院SPECT-CT核医学场所迁扩建项目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02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宁波市第二医院SPECT-CT核医学场所迁扩建项目 7号楼地下室一层车库西南部 宁波市第二医院 本项目同时在7号楼4层的泌尿外科手术室和3层的CT室内新增125I粒子植入项目,在7号楼5层新建ERCP室,配备1台ERCP专用移动式C型臂(移动式C型臂X射线系统、125mA/120kV)。 医院对项目进行了公示并全文公开了环评报告表。 医院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防范β、X、γ射线,配备监测和防护仪器设备,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置、台账资料管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和健康管理等工作,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06月02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辐射处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传真: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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