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阳市人民医院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12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东阳市人民医院向我厅提交了《放射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东阳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东阳市吴宁西路60号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G0002]  

  拟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Ir-192放射源1枚,活度为3.700E+11Bq。  

  二、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人: 李夏   

  联系电话:0571-28913069   

  传真:0571-28869000电子邮件:lixia@zjepb.gov.cn 

  公示期限: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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