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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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18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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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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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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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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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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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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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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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有效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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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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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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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银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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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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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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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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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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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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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相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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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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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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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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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银废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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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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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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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银废水处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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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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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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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峰贵金属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回收处理感光材料废物和有机溶剂废物的企业,年处置能力为4403吨。根据该公司给我厅提交的申请报告:2017年度经环保部门审核批准的感光材料废物为915吨,废催化剂为220吨,目前剩余处置能力为3268吨。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省环保厅联系人:陈斌龙、王叶杰
省环保厅联系电话:0571-28869163、2805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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