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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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2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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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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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330000181712051000004 |
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 |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
东邦药业拟投资52942.96万元,在现有厂区实施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建设年产400吨头孢克洛、20吨头孢丙烯、50吨头孢美唑钠、50吨头孢妥仑匹酯、15吨头孢布烯、1吨Ceftolozare、50吨拉氧头孢钠项目。原报批的60t/a头孢克洛生产工艺以CH为起始原料,经合成获得42.5t/a7-ACCA后再合成得到60t/a头孢克洛,本次项目实施后,东邦公司拟淘汰其中头孢克洛合成工序,保留7-ACCA合成工序,即保留42.5t/a7-ACCA。同时本次项目实施后将淘汰现有1.2t/a头孢丙烯项目。 |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1、废水:技改项目中部分工艺废水需采取蒸馏回收溶剂、脱盐和回收三乙胺等预处理技术,降低废水的盐度、CODCr、氨氮和AOX等污染物浓度后,再进入后续处理系统。利用企业现有的3000t/d规模的废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再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加强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利用现有末端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将工艺废气、废水站和固废堆场废气一并经总管接至已建的RTO系统处理;废气经处理后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含卤有机废气经冷凝、大孔树脂吸附(新建)等预处理后,接入RTO系统;含乙酸乙酯废气经冷凝、炭纤维吸附(新建)等预处理之后,接入RTO系统。项目产生工艺废气须在车间内加强预处理和分类收集,主要考虑加强冷凝回收、车间外喷淋等,经预处理后的各类废气接入总管。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溶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1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28869159 传真:0571-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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