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扬清风正气、护绿水青山”——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巡回展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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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展示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关于举办“扬清风正气、护绿水青山”——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要求,并经厅领导同意,决定在厅机关和11个设区市环保局举办“扬清风正气、护绿水青山”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巡回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展内容 “扬清风正气、护绿水青山”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和评委作品。 二、具体安排 1、10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在省环境保护厅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扬清风正气、护绿水青山”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表彰会及巡回展览启动仪式。请各设区市环保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书法、摄影一等奖获得者,厅机关书法、绘画、摄影获奖作者、厅系统各工会主席、厅书法、摄影俱乐部成员参加。也欢迎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参加。 2、2017年10月16日—12月31日,按每个设区市环保局展览一周的要求,轮流展出,每周周一为交接作品时间。巡回展览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环保局和厅机关、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关于公布“扬清风正气、护绿水青山”——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作品评选结果的通知》,认真做好参会人员落实工作。各设区市环保局于10月9日下班前,将巡回展览联系人和参加展览启动仪式的参会人员报厅机关党委。 2、各设区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巡回展览的组织工作。要严格按照巡回展时间安排,认真落实接送人员、车辆和展览地点,做好有关工作衔接和布展工作。要积极组织市(县、区)环保局干部职工参加,扩大宣传面,确保展览效果。要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交接途中人员和书画摄影作品的安全。各地在展览结束后,将巡回展览情况、观看人数,及时报送厅机关党委。
厅机关党委联系人: 赵晗云:电话 0571-28869300;手机 13819458100。 张 恒:电话0571-28860870;手机 13306813511。
附件: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巡回展览时间安排表
浙江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关于举办“扬清风正气、护绿水青山”——全省环保系统第二届“环科杯”书画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巡回展览的通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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