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自立铜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2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现有兰溪自立铜业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除尘烟灰和分银物料(新代码:321-027-48,原代码:331-027-48),数量分别为2000吨和2500吨(共计4500吨),至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1612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16928—20161014日(10个工作日)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金华市环保局、兰溪市环保局提出意见,于公示期限内反馈我厅。 

  联系人:陈斌龙 、王叶杰

   话:0571-28869163         真:0571-28869148

  附:《关于兰溪自立铜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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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自立铜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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