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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基本药物GMP技改项目(先行)(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6-2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
330000181606201000001 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基本药物GMP技改项目(先行) 台州市三门县沿海工业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保护计量管理站)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1613吨原料药产品,其中氧氟沙星500吨/年,左氟沙星500吨/年,那氟沙星2吨/年,酮康唑200吨/年,盐酸莫西沙星4吨/年,曲美布汀马来酸盐250吨/年,氯雷他定5吨/年,硫普罗宁5吨/年。 (一)废气:厂区各类废气经收集采用冷凝回收、液氮深冷、水碱喷淋等预处理后进入二级碱吸收+RTO处理工艺集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生物质锅炉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后15米高空排放。 (二)废水:厂区已建设了较为完善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基本可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车间废水经过蒸发脱盐、中和、氧化等处理后与厂区其他废水进入厂内废水站综合调节池,再进入厂区500t/a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站采用铁炭微电解+芬顿氧化+多级生化+物化的处理工艺处理。 (三)噪声: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公用工程车间、综合动力给水站等布置在远离办公区域。大型风机和泵站设有单独的风机房和泵房。厂区设置了围墙。厂区进行一定的绿化。 (四)固废:公司已建设固废暂存车间。暂存场所水泥地面,防腐、防渗,并设有排水沟。产生的高沸物、废活性炭、废溶剂、废盐、废渣、废包装材料、锅炉滤渣、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均进行了妥善处置。 ( 五)监测结果: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要求。 在企业门口、当地管委会、当地环保局门口进行了张贴公示,在企业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在新三门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建设处,0571-28190036,传真:0571-28893580;省环保厅受理中心,0571-28869151,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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