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5-0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现有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含铅废物(394-004-3125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900-044-491000吨,数量共计3500吨,至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1612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1654—2016517日(10个工作日)在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湖州市环保局、长兴县环保局提出意见,于公示期限内反馈我厅。 

  联系人:陈斌龙 、王叶杰

   话:0571-28869163         真:0571-28869148

  附:《关于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




相关附件:


关于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