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浙江建设工作简报第20期(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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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总第42期) 省委省政府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6年4月22日 富阳区探索推行乡镇(街道)环境质量报告制度 富阳区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推行乡镇(街道)环境质量报告制度,通过召开环境质量报告会,构建环境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镇(街)的环保生态建设责任体系。在不增加机构、人员、资金等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层环境管理基础。环境质量报告会分为四个环节:一是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二是与会代表提问、政府解答;三是村企代表和乡镇政府,就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出承诺;四是区环保局作会议总结。该制度自2015年12月实施以来,已有11个乡镇(街道)召开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会,共有1000余名各界代表参加,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近300条。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坚持基层导向做“乘法” 一是完善考核体系。制定出台《富阳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通报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乡镇(街道)每年环境质量报告会不少于1次,并将实施情况和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环境管理考核,明确考核细则和分值。二是突出全民参与。通过报告会向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代表、企业代表等地方各界代表报告属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接受代表的评议和监督,并广泛征集各界代表对做好属地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拓宽全民参与途径。三是注重多方结合。将环境保护条款结合到村规民约、厂规公约等基层自治章程,指导督促村企有序开展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等工作,提升村企环保责任意识。如渌渚镇阆坞村专门成立环保协调小组,负责调处村域的环境问题,1个月内处理“矿山码头沙场彻底治理难、整治巩固效果难、部分企业主环保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环境问题10余次,实现村级环境问题不出村。 (二)坚持责任导向做“加法” 一是强化责任传导。强化乡镇级政府环境质量责任,与属地各行政村、重点企业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认清各自职责,并纳入村企考核,实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票否决”,将责任逐层落实到村企一级。二是理清权力清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原则,制定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两张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环保工作全面融入行业工作,健全环境保护网络。如明确农业生产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秸秆焚烧)由农林部门牵头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引起的环境污染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三是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体,宣传基本理念、法律责任、优秀做法等,全面提升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生态责任意识。 (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减法” 一是形式灵活多样。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对报告制度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部分,如会前发放意见建议征集表,走访部分参会代表及重点企业为“规定”动作,现场代表提问、村企代表发言为“自选”动作,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灵活开展。二是问题分层解决。坚持按照问题的性质类别和难易程度分层解决,村企(社区)通过自我管理教育可以解决的问题,坚持不出村;乡镇(街道)可以解决的,坚持不出乡镇(街道)。涉及执法权限和专业的,交由职能部门解决。重大环境事件,则启动区一级政府应急预案,通过区级层面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前期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在已开展11个乡镇(街道)的基础上,加快其余13 个乡镇(街道)的实施进度,实现全覆盖。 (二)更加注重职责融合 以权力清单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就得管环保,管环保就得有责任”理念,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责纳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中。 (三)不断拓宽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间环保公益组织的监督引导作用。强化舆论引导,完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政府、村企、社会组织及市民参与积极性,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省委省政府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 联系电话:0571-28869056 传真:28869015 E-mail:chenwei@zjepb.gov.cn 本期共印:50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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