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金华-义乌-东阳城际铁路试验段工程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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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14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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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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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330000181611091000001 | 金华-义乌-东阳城际铁路试验段工程 | 金华市金东区(金义都市新区) | 金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高架线路线长1.03km |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设备、临时隔音围护;营运期采取隔声窗和声屏障等措施,预留降噪费用。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纳管。
振动:预留振动治理费用,试营运期根据实测采取实施搬迁或功能置换等措施。
生态:加强沿线植被的保护,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及时做好临时施工场地、边坡的保护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5日)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4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null 传真:0571-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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