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G60沪昆高速公路金华互通至浙赣界段改扩建工程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2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30000181610261000001  G60沪昆高速公路金华互通至浙赣界段改扩建工程  金华市、衢州市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  本项目起点为K320+496.63,接杭金衢高速公路杭州(红垦)至金华段改扩建工程终点,路线沿原杭金衢高速公路线位,经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衢州市(龙游县、衢江区、柯城区、常山县),终于浙赣省界主线收费站,桩号K457+283,路线全长136.786 km。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工可推荐现有路基两侧拼宽方案(在原路基的基础上整体式拓宽,局部分离式),采用设计速度为120km/h和10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八车道标准断面建设,路面为沥青砼路面。项目对原有路基边坡绿化、护坡道绿化、截排水等措施拆除后新建;既有的隧道保留利用,两侧新增隧道2座;拆除重建桥梁1 座(为衢江大桥),改建金华江大桥、常山港特大桥两座,拼宽桥梁304座、拼宽分离式立交桥18 座、天桥保留利用30座、拆除重建39座、拼宽涵洞431 道;对兰溪、金华西、游埠、龙游、衢州东、衢州西、常山东、常山、常山西等9 处一般互通式立交和吕塘角枢纽、五里枢纽等2 处枢纽式互通式立交进行改造,增设婺城互通、龙游港互通、衢江互通及柯城互通4处,拼宽主线,改建匝道与线路的连接部;增设柯城、衢江及常山东3条互通连接线;对兰溪、衢州、常山等3 处服务区和后坞1 处停车区进行改造,对终点浙赣主线收费站1 处进行改造,拼宽主线。 本项目路线全长136.786km,设隧道1136.5m/2 座,桥梁15875.26m/307座(含分离式立交桥18 座,其中2606.04m/2 座,大桥5490.05m/27座,中小桥7702.16m/278座),天桥2911.81m/39 座,涵洞431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5 处(其中新建4处),沿线设施5 处(其中服务区3 处、停车区1 处、主线收费站1 处),设连接线工程12.67km/3条。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营运期安装隔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措施。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回用,生活污水回用或定期清运;营运期敏感路段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 废气:施工管理、料场拌合站、临时堆土场设置、洒水抑尘等方面加强保护。 生态环境:合理施工组织,加强沿线动植物的保护、对道路边坡、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堆土场及施工便道等进行生态恢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04日(5日)
       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8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28869159   传真:0571-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