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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设施验收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1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范围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PTA项目(一期)放射性料位计和密度计应用项目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港口路8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使用放射性料位计和密度计

防护屏蔽满足国家标准,环保设施基本齐备。

2

DSA等医用射线装置建设项目

乐清市乐成镇清远路318

乐清市人民医院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使用DSA等医用射线装置

防护屏蔽满足国家标准,环保设施基本齐备。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2015810日起。

联系人:省环保厅辐射处

联系电话:0571-28913066传真: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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