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作出环保设施验收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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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8-10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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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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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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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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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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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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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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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范围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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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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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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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A项目(一期)放射性料位计和密度计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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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港口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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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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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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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放射性料位计和密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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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屏蔽满足国家标准,环保设施基本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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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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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等医用射线装置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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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乐成镇清远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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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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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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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DSA等医用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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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屏蔽满足国家标准,环保设施基本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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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8月10日起。
联系人:省环保厅辐射处
联系电话:0571-28913066传真:0571-28869000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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