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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6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6-2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华润浙江苍南发电厂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岗镇巴曹社区(原巴曹镇)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新建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施

(一)废气: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在煤场四周设置喷淋装置,设15m高防风抑尘网,输煤皮带密闭设置,所有转运落料点及导煤槽出口处设置水喷雾抑尘装置,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皮带尾部和头部以及原煤斗均设有水浴式或静电除尘器,在各导煤槽出口处设有双层挡尘帘;石灰石贮仓顶部及石灰石卸料间屋面分别设置2台袋式除尘器;灰库装灰处及灰罐顶部安装了除尘器。

(二)废水:实施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共建成1套循环水处理系统,5套废水处理系统,包括酸碱废水、含油污水、含煤污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均为#1、#2机组共用。

(三)噪声:项目采用了噪声级较低的设备,汽轮发电机组及磨煤机安装了隔声罩,在锅炉排汽口和送风机口安装了消声器,将空压机放置在单独密闭的厂房内,在主厂房和其他高噪车间安装了隔声门窗。

(四)固废:企业就项目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温州长和建材有限公司、宁德市海企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在建设单位门口、龙港镇政府、苍南县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2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建设项目(缬沙坦)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华海公司二分厂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年产120 缬沙坦项目

(一)废气:项目二分厂设有一套酸性、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位于2车间北面),预处理后纳入RTO焚烧系统;一套碱性废气处理系统(位于1车间北面)。酸性废气预处理系统工艺为水喷淋塔+碱喷淋塔,经RTO焚烧系统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RTO焚烧系统工艺为碱吸收+除湿+焚烧+碱吸收。碱性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酸喷淋塔+酸降膜吸收器+酸喷淋塔,最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采取全封闭加盖,废气经水吸收+生物滴滤+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混合液喷淋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现利用甲类物品库东北角一间作为危险废物暂存间,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一级碱喷淋处理设施,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各有机溶剂储罐均采用了氮封,所有储罐均配备了平衡管和水喷淋冷却系统,储罐呼吸废气通过呼吸阀后统一送有5车间北面的机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碱喷淋塔+碱降膜吸收器+碱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全厂设有雨水收集系统、低浓度废水收集系统、高浓度废水收集系统,全厂废水经收集后经厂内1500m3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凯迪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空压、冷冻等设备均设置于室内以隔声降噪。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含溶剂的残液和母液、废水预处理废盐、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等,均委托了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在建设单位门口、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管委会、临海市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3

浙能常山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

常山县

浙江浙能常山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新建1M701F4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

(一)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产生废水主要为冷却水系统排水、化水站废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处理设施(处理能力60t/h)初步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为NOx,项目设置有1座钢制烟囱,燃气烟气通过出口内径为7.6m、高度为65m的烟囱排放。NOX的排放浓度采用燃机低氮燃烧器控制。烟囱设置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三)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隔振垫等,对燃气轮机压气机进风口及锅炉排汽出口等设置消声器等。冷却塔安装了声屏障。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水预处理污泥、冷却水系统集水池少量污泥、燃气轮机空气过滤滤渣与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均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处置。

在建设单位门口、常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山县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4

浙江新昌蟠龙湖山庄建设项目

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

新昌绿城置业有限公司

新昌县环境监测站

总建筑面积14万m2,国际会议中心、康体娱乐中心、养生园取消建设,新增6栋独立商务楼、1座娱乐中心及1栋员工宿舍。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作山林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供热采用天然气锅炉,厨房油烟废气经SUPAR油烟净化器处理;

(三)噪声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所在地周边采取绿化隔离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时产生的餐饮残渣、生活垃圾等均经收集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所清运处置。

在建设单位门口、七星街道、新昌县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建设项目监管验收室,电话:0571-28893902、28190036,传真:0571-28860393,省环保厅受理中心,电话:0571-28869151,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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