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2月作出的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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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02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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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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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浙江永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微型无油空压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16号 | 2015年2月3日 | 浙江永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台州市三门县 | 2 | 关于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新增6MW背压机组技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17号 | 2015年2月3日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 | 湖州市吴兴区 | 3 | 关于杭州华电下沙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18号 | 2015年2月10日 |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 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4 | 关于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435吨双氢苯甘氨酸甲基邓钠盐、年产600吨聚卡波菲钙、30吨吡喹酮原料药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19号 | 2015年2月10日 |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州市德清县 | 5 | 关于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园区)年产1200吨萘普生(钠)、1000吨阿昔洛韦、200吨氯吡格雷(硫酸氢氯吡格雷和苯磺酸氯吡格雷)、150吨盐酸伐昔洛韦、10吨更昔洛韦、5吨盐酸缬更昔洛韦、10吨泛昔洛韦、10吨盐酸普拉格雷、1吨阿德福韦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20号 | 2015年2月10日 | 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台州市仙居县 | 6 | 关于浙江昌海生物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21号 | 2015年2月10日 | 浙江昌海生物有限公司 | 绍兴市滨海新区 | 7 | 关于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22号 | 2015年2月12日 | 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市路桥区 | 8 | 关于淳安县唐村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23号 | 2015年2月12日 | 杭州千岛湖恒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市淳安县 | 9 | 关于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除草剂-烯草酮原药项目、年产20000吨草甘膦(折百)原药、年产50吨磺酰脲类除草剂和100吨环唑醇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24号 | 2015年2月12日 | 上虞市银邦化工有限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 | 10 | 关于中外合资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90吨2600(泰诺福韦)、4033(孟鲁斯特中间体)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浙环竣验〔2015〕25号 | 2015年2月12日 | 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 绍兴市袍江区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上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电话:0571-28190036、28893902,传真:0571-28860393;省环保厅受理中心,电话:0571-28869151,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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