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关于2015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神洲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黄体酮200吨螺内酯150吨等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在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内新厂址实施

  浙江神洲药业有限公司

拟形成年产黄体酮200吨、螺内酯150吨、氢化可的松30吨、表雄酮20吨、6—去氢黄体酮2吨、醋酸阿比特龙2吨、醋酸甲地孕酮20吨、19—去甲-4-雄烯二酮20吨、雌酚酮5吨、睾丸素5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穿城南路14号的老厂区产品均拟停产。

  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具体见我厅已公开的环评报告文本公众参与章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仙居县政府出具了在20166月前整体搬迁楼下园村的书面意见;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该村庄未完成拆迁前不投入试生产。具体承诺见我厅已公开的环评全本附件。

  1、废气:加强设备密封和分质收集,根据废气特性,分别采用冷凝预处理、焚烧(RTO)、碱喷淋、废气氧化处理装置等措施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经分质预处理的高浓度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生化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仙居县中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固废、噪声:危险废物委托台州市德力西长江环保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环评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1224日至201512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28869159 传真: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