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台州市椒江区现有椒江污水处理厂厂区东面三期工程控制用地

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1)三期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m3/d;(2)尾水深海排放管道管径d1400,总长度约3.97公里。工程总建设用地面积:99619平方米。

总投资:41534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34204万元,尾水深海排放管道工程投资7330万元。

建设单位共发放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70份,发放公众参与团体调查表”21份,无被访者对本项目的建设持反对的态度。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配置恶臭气体收集系统:粗格栅站、细格栅站、污泥泵池和污泥池等采用加顶盖或者盖板等,废气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去除效率不低于80%

污泥:污泥经浓缩脱水机脱水后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靠重力掉落至等待的装卸卡车上,运往浙江方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制陶粒,基本不在厂内停留存放。

 

2

方兴置业(杭州)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13]110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

拟建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庆隆单元GS04-01-R21-18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隐秀路,南至庆隆河,西至益乐路,北至塘中路。地块内部现状为空地。

方兴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1160m2,总建筑面积为226598m2,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73088m2(含不计容架空层1840m2),地下建筑面积为53510m2。地块内共设置15幢建筑(包括13幢高层住宅楼及2幢配套公建)及裙房,配套公建用房主要功能为沿街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养老设施用房(为老年活动室,不设食堂)、公厕及设备用房等,不设餐饮、KTV等其他娱乐功能;设两层地下室(主体一层,局部二层)作为设备用房、自行车库、机动车地下停车库。

建设单位共发放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回收率为100%;发放公众参与团体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回收率为100%。无被访者对本项目的建设持反对的态度。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①施工车辆均由余杭塘路转益乐路进出地块,以避免从北段益乐路进出对西铭苑小区产生近距离的扬尘影响。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2003]190号令《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化施工,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

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回用。生活污水纳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2886915928869067  传真: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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