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4-2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兴市美克斯无损检测有限公司射线探伤项目   嘉兴市海盐县百步工业园区南C区  嘉兴市美克斯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拟建设1间探伤室和1间储源库,配备10台放射源探伤机,用于室内探伤和移动探伤作业  已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告知书,并上网公示了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安全措施。 配备监测和防护仪器设备,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置、台账资料管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和健康管理等工作,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辐射处

  联系电话:0571-28869127 传真:0571-288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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