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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3-3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项目(4#机组)

 

长兴县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 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1套处理100%BMCR工况烟气量的脱硝装置、1套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2台空预器改造、2台引风机改造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一)废气:通过本期的脱硝工程改造,烟气污染控制上采用了先进、成熟、可靠的脱硝工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大降低。

(二)废水:SCR脱硝装置工艺过程没有废水排放,氨罐区产生少量冲洗废水。废水进入企业中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本工程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稀释风机,与原有设备比较,无突出的强噪声源,且脱硝装置布置在原项目中段位置,因此本工程的实施对厂界噪声的影响不明显。

(四)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与供应商签订了回收协议。目前废催化剂尚未产生。

在建设单位门口、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兴县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2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乐清市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 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2套处理100%BMCR工况烟气量的脱硝装置、1座还原剂存储站、2套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4台空预器改造、4台引风机改造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一)废气:通过本期的脱硝工程改造,烟气污染控制上采用了先进、成熟、可靠的脱硝工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大降低。

(二)废水:仅在尿素溶液制备区地面冲洗产生少量废水:在尿素装卸破袋清扫地面后,有少量水冲洗,收集进入废水池(约10m3)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本工程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稀释风机,与原有设备比较,无突出的强噪声源,且脱硝装置布置在原项目中段位置,因此本工程的实施对厂界噪声的影响不明显。

(四)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与供应商签订了回收协议。目前废催化剂尚未产生。

在建设单位门口、北白象镇政府、温州市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3

华润浙江苍南发电厂烟 气

脱硝工程(1号机组)

苍南县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建设还原剂存储制备站1座,设。脱硝系统不设置烟气旁路系统,脱硝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

(一)废气:通过本期的脱硝工程改造,烟气污染控制上采用了先进、成熟、可靠的脱硝工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大降低。

(二)废水:项目烟气脱硝系统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废水,仅在液氨存储站卸车时可能产生含氨废水,夏季氨罐排放喷淋废水。氨区的废水经收集纳入电厂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

(三)噪声:项目烟气脱硝系统的主要高噪声设备是风机和泵,项目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隔声装置。

(四)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与供应商签订了回收协议。目前废催化剂尚未产生。

在建设单位门口、龙港镇巴曹社区、苍南县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4

天台县黄龙水库

天台县

天台县桐柏电力工程管理局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黄龙水库由水库工程和引水改建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放空洞、发电输水隧洞及大坝连接线公路等,引水改建工程包括绕库引水隧洞、东引水隧洞、压力前池、浆砌石重力坝、压力钢管及压力前池道路改线等。

(一)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对地表的植被造成一定的损失,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破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工程管理区和各施工裸露面植被得到恢复。工程通过采取绿化防护、排水、拦挡和土地整治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上控制了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已通过浙江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验收文号:浙水保〔201393号)。

工程占地对局部征地村庄的农业生产有一定影响,但工程占地所引起的农业生产损失仅占区域整体农业产出极小部分,对区域农业生产影响不大。

工程建设改变了天封坑至汇入白溪段河道的水文状态,通过采取措施,可以保证环评批复要求的0.12m3/s坝下最小下泄流量,能够满足大坝下游农业及环境用水需求。

(二)水环境

黄龙水库引水口、桐柏老电站发电出水、坝下天封坑监测断面除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水质标准外,其他指标均能达到I 类水质标准;上游黄龙水库库尾(天封矿)监测断面除氨氮、六价铬为II 类水质、总磷为Ⅳ类外,其他指标均能达到I 类水质标准。总体上,目前黄龙水库库区水质较好,从库区入水、出水及库区水质监测结果对比看,水质变化不大,上游来水存在一定程度污染。

水库管理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绿化浇灌,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已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在建设单位门口、天台县石梁镇镇政府、天台县环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投诉或举报。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建设项目监管验收室,电话:0571-28893902、28190038,传真:0571-28893580;省环保厅受理中心,电话:0571-28869151,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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