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生态省建设工作简报第35期
发布日期:2014-11-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第35期(总第587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4年11月19日 

  

  编者按:近日,副省长熊建平在《湖州市加大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力度 秋收期间农田未现连片焚烧“狼烟四起”现象》上批示:湖州市的秸秆利用和禁烧的经验值得借鉴。特别是运作的机制、配套政策和责任落实都很有针对性。请农业厅会同环保、发改委等部门认真总结湖州的经验,有条件也可以作为全省秸秆利用的试点。现将其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供各地参阅。 

  

  湖州市加大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力度 

  秋收期间农田未现连片焚烧“狼烟四起”现象 

  

  湖州市是全省的产粮大市,今秋粮食播植面积达153万亩,产生秸秆约74 万吨。今年以来,该市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思路,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取得显著成效。秋收工作启动以来,该市共安排各级巡查人员1200余人,共发现起火点63处,均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没有发现连片焚烧现象,共行政处罚违法焚烧行为27起,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56起、18起,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主要做法是: 

  一、统筹谋划,早安排早部署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今年初全市治水治气推进大会上,决定自今年起在全市域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切实抓好秸秆焚烧和利用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由6位市领导分别联系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学习先进经验。今年以来,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赴江苏省镇江市、无锡市等地学习考察秸秆禁烧和利用的工作经验,研究分析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进禁烧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焚烧行为处罚、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三)全面安排部署。5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具体举措;5月26日,印发了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9月29日,印发《湖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秋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焚烧。10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把秋收秸秆禁烧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部署。 

  二、明确目标,强责任强落实 

  (一)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方案》明确今年秋收季节全面遏制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基本实现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确定各县区、乡镇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确定环保部门为秸秆禁烧的主管部门、农业部门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管部门。 

  (二)部门分片包干。每个县区落实一个市级部门、每个乡镇(农村街道)落实一个县区部门、每个村(农村社区)落实一名联村干部负责联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巡查网格全覆盖,落实巡查责任人1200余人,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县区综合考核和生态市建设考核内容。建立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由村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联村干部向所在乡镇交纳秸秆禁烧保证金,达到考核要求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奖励。如长兴县秋收期间相关责任人缴纳1500-4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完成考核任务的给予100%的奖励,没有完成任务的扣除一定比例保证金。 

  三、疏堵结合,多利用多推广 

  (一)实施秸秆肥料化还田工程。大力提高秸秆还田的机械化水平,全面实施秸秆肥料化工程,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具有还田翻耕能力的大马力拖拉机64台,累计拥有量达498台。秋收期间,将实现秸秆还田120余万亩,占全市晚稻播种面积的97.6%,其中采取“收割+秸秆粉碎”田间机械化作业还田量占80%。如长兴县在自身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3台的基础上,于近期调配省外大中型拖拉机67台跨区作业,预计全县秋收秸秆还田面积达到37.5万亩,占秋种面积的98.6%。 

  (二)实施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大力扶持电厂生物质发电,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项目,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如德清县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秸秆收集处理运作机制,统一收集并运送至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长兴县依托长广生物质发电分公司积极推进省级试点工作,建立秸秆集中收集试点,对收集点每亩补助180元。 

  (三)实施秸秆原料化利用工程。大力发展秸秆板材、秸秆新型墙体材料、草绳草包等产业,努力培育秸秆加工企业,加大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如湖州鑫盛塑木公司研发生产新型环保地板,作物秸秆占60%、塑胶占40%;南浔区练市镇组建全市首家秸秆合作社,已购入第一批12台草绳机,入社农户收益可达560元/亩;吴兴区尹家圩粮油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购进高配置草绳机6台,班出绳效率可达500斤/台。大力实施湖羊振兴计划,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如吴兴区安排专项资金对回收利用秸秆的畜牧业养殖经营主体给予每公斤干草0.04元补助。 

  四、强化监管,重举报重巡查 

  (一)强化举报奖励。9月以来,已多次在湖州日报、湖州晚报和湖州在线网站公布举报有奖电话,并制定《秋收期间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办法》,对第一时间举报秸秆露天焚烧的人员,经核实给予每片火点100元奖励,目前已发放奖励资金3000余元。 

  (二)强化巡查执法。组织环保、农业和公安等部门开展巡查和执法检查,对秋收期间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今年10月以来,全市共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焚烧点63 处,共处罚违法行为27起,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成立6个督查小组分组赴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区、南浔区及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督查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各县区对禁烧工作动真格、硬碰硬、见实效。如德清县建立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巡查日报制度,每日上报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五、广泛宣传,造舆论造氛围 

  (一)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月”活动。自10月10日起至12月10日,在湖州日报、湖州晚报、湖州电视台、湖州广播FM103.5、湖州在线开展露天秸秆禁烧集中宣传活动,报纸每日有头版报花、电视每日有新闻广告、广播每日有滚动播报、在线每日有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如德清县、安吉县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吴兴区“王金法广播”开设宣传专栏。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周”活动。10-11月,以“禁止秸秆焚烧、保护大气环境”为主题,在中小学校开展“手拉手、话环保”宣传活动,劝说家长自觉做好秸秆禁烧的带头人,营造全民保护大气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走村入户话禁烧”活动。10月以来,各县区组织各级干部走村、入户、进田头,深入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将禁烧公开信发放到农民手中,真正做到全覆盖、全动员,禁止农户将秸秆“一烧了之”。如德清县建立了流动宣传车队、在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设立通告牌10块。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联系电话:0571-28869056  传真:28869015  E-mail:chenwei@zjepb.gov.cn  本期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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