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生态省建设工作简报第43期
发布日期:2013-09-1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治水专刊第11

期 (总第533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3年9月12日

 

  编者按:近日,副省长、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熊建平在《五年任务三年干 湖州市全面打响治水攻坚战》上批示: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从体制机制、动员部署、现场推动展开了一系列治水“组合拳”,同时围绕“治脏”、“治浑”、“治污”采取十大举措,体现了铁腕治水的决心和魄力,值得肯定。现将其主要内容刊载如下,供各地参阅。

 

  五年任务三年干 湖州市全面打响治水攻坚战

 

  湖州市地处太湖流域,是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前沿阵地,一直将治水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民生、事关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抓。根据7月19日全省城乡环境整治提升推进会部署 要求,该市围绕“近期洁、中期清、长期净”的治水目标,以直面矛盾的勇气切实增强治水责任感,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观念,痛下决心治水,将全市7373条、9380公里河道及沿岸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 全面打响治水攻坚战,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省定五年的任务。主要做法是:

  一、“一把手”挂帅出征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下设治水办和河长办。东西苕溪、主要骨干航道、中心城区河道、重要省控断面河道等9条重要河道由市四套班子一把手及分管市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沿线县(区)领导担任二级“河长”,沿线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三级“河长”;其他县级河道由沿线所在县(区)领导担任一级“河长”,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二级“河长”;乡级河道由沿线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一级“河长”。

  二是全面动员部署。8月9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治水大会,全面部署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出台《湖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湖州市建立“河长制”实施方案》。各县区也分别召开大会,结合县区实际出台具体行动方案。

  三是现场办公推进。8月11日至16日,9位市级一级“河长”率先垂范迅速抓落实,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察看、现场办公,对河道水质情况、河岸绿化、河道疏浚、河道保洁等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研究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各级河长也迅速行动,分赴负责河道履行“河长”职责。

  二、“三步走”攻坚作战

  一是突击治脏,实现“近期洁”。“洁”就是要集中清理垃圾,切实消除水面、河岸脏乱差现象。到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河道两岸和河面垃圾、漂浮物、违章构筑物等清理拆除整治工作,使全市河道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二是重点治浑,实现“中期清”。“清”就是要减少泥沙入河和污染物排放,清淤疏浚河道,使水体感观由浑变清,到2015年全市整治河道1500条、整治长度2000公里以上,全市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主要河道悬浮物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mg/L以下,在产矿山实现矿石生产全封闭、矿石输送机械化全覆盖、矿石冲洗废水全回用,新增重点生态公益林4.2万亩,完成平原绿化10万亩,重点防护林建设6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阔叶化改造4.5万亩;实现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69平方公里以上,完成10个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项目。到2015年,确保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全市出境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以上;全市生猪年存栏量控制在75万头以内、温室龟鳖养殖面积控制在360万平方米以下,全面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污染治理,新建16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温室龟鳖养殖废水治理率达7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口覆盖率达60%以上;新建污水管网500公里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全部规范化集中处置;印染造纸制革化工行业整治全面完成,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刷卡排污全覆盖。

  三是全面治污,实现“长期净”。“净”就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天蓝、地绿、水净”要求,以治水推动产业转型、社会管理转型,让水活起来,让水净起来,让水亲起来,重现碧水蓝天,确保市民喝上更安全更干净的放心水,努力实现人水和谐。

  三、“十举措”分兵合进

  一是实施十大举措。坚持“控新治旧、水岸同步、标本兼治、监建并举”,打好工程治水、结构治水、科学治水 “组合拳”,严格按照“减点、控量、集聚、生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河道、航道清淤疏浚;实施水土保持治理修复;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美丽乡村行动,开展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严格项目准入,推进行业整治提升;加快在线监测、刷卡排污等系统建设,提升企业治理设施;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加快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加快东太湖引水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将以上十个方面作为治水的主载体、总抓手。

  二是明确项目内容。明确十个方面具体工作内容、任务要求和三年时间节点,并分解细化到各县区。各县区进一步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和项目实施单位,倒排计划抓好落实。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十个方面重点工作由市委、市政府5位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市农办、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和市矿治办等7个市级部门具体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各县区对本辖区内十个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形成“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四、“五制度”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一河一策”制度。围绕水环境“洁、清、净”目标,由“河长”牵头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办法,全面落实“河长制”,统筹协调解决河道治理过程中的问题,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河道管理体系,实现全市主要河道河岸整洁、河面清洁、河流畅洁,河道水质明显提高,河岸绿化明显提高,截污能力明显提高的“三洁三提高”。

  二是建立治水保证金制度。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区综合考核、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设立水环境综合治理保证金制度,县区每年年初上缴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年底根据县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同时,设立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治水项目的奖励和补助。

  三是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制度。整合执法力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省“五个一律”严格执行到位,即对没有达到纳管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治;对没有达标、直接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偷排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高效畅通的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监测信息发送网络,及时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并定期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加快推进环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刷卡排污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各项政策制度,努力实现环境管理科学化。

  五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等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引导动员社会公众树立节约用水理念,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民间环保组织及环保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公众有奖举报、公众现场巡访评议等监督活动,形成全社会治水的强大合力。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联系电话:0571-28869165  传真:28869015  E-mail:lixl @zjepb.gov.cn  本期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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