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推荐资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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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社会公告在浙江省范围内具备环境监理推荐资格的单位名单及其资格等级和行业范围(见附表),其中甲级环境监理单位可以在获得推荐的行业范围内开展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乙级环境监理单位在获得推荐的行业范围内开展设区市及以下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 附表:具备环境监理推荐资格的单位名单及其资格等级和行业范围
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相关附件: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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