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镇海同和再生金属有限公司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11-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我厅于2013年11月26日受理了 宁波市镇海同和再生金属有限公司提交的 宁波市镇海同和再生金属有限公司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同和再生金属有限公司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行政许可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后海塘定海东路(金属园区内)

公示期限: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1月30日

 

该企业经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公示企业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1-28869192 
电子邮件:52598846@qq.com;chenhan@zjepb.gov.cn 
联系人: 浙江省固废监管中心 叶敏 陈菡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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