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建设项目(扩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11-21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公示期限: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5日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

环评批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单位名称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地址

宁波市百丈东路251

法人代表

翁国斌

电话

057487017380

邮编

315040

联系人

马伟

联系电话

13777975255

项目名称

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

装置应用项目(扩建)

项目地点

宁波市百丈东路251

项目用途

医疗诊断、治疗

项目依据

总投资

55(万元)

核技术

项目投资

50(万元)

核技术项目

环保投资

5(万元)

应用类型

放射性同位素应用

密封源

射线装置

其它

乙级

Ⅴ类

Ⅲ类

/

                 

 

1.2  本次环评的射线装置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类别

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

位置

1

碎石机

TH9428 HP2H935VR13

1

65kV/110mA

病房综合楼

1楼放射科

 

1.3  本次环评的放射性同位素

核素

名称

放射性活度

Bq

半衰期

性状

方式

用途

来源及

使用地点

日最大

人次

年人次

99mTc

1.11×109

30mCi/每人

50

8000

6.02h

液态

注射

一般器官显像

核医学科内使用,根据实际使用量当天购买当天使用

153Sm

1.85×109

50mCi/每人

5

300

46.4h

液态

注射

肿瘤骨转移治疗

89Sr

1.48×108

4mCi/每人

5

200

50.5d

液态

注射

肿瘤骨转移治疗

18F

3.70×108

10mCi/每人

5

600

1.83h

液态

注射

一般器官显像

核医学科内使用,根据实际使用量购买,在通风厨里分装,当天使用

131I

3.70×108

10mCi/每人

5

600

8.04d

液态

口服/注射

甲状腺治疗/

一般器官显像

 

1.4  本次环评的密封源

核素

名称

放射性活度

Bq

数量

物理、化学性状

贮存方式使用地点

分类

125I

2.96×107 Bq

(0.8mCi/)

10000/

125I的半衰期为60天,毒性分组为中毒组。主要发射27.5keVх射线(79.4%)和35.5keV的退激γ射线(6.8%)。

核医学科储源室贮存,放射科DSA介入室使用,当天购买当天使用

Ⅴ类源

 

二、污染因素分析和环保执行情况

2.1污染因素分析及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2.1.1放射性同位素

本项目SPECT室使用99mTc131I89Sr153Sm18F五种同位素,产生的污染因子有γ射线、β表面污染、废液、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中的99mTc131I89Sr153Sm18F核素。

本项目通过增加墙体、防护门的防护厚度来屏蔽γ射线,通过清洗,加强三区管理等措施来减少β表面污染,并将废液中的放射性核素的量通过衰变池衰减后排放。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及预测分析可知,核医学机房运行时,从事辐射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受到的额外照射均小于各自的剂量管理限值(5mSv0.25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2.1.2  密封源

125I密封源的污染因子是X、γ射线。

现场监测结果及预测分析表明,医院从事密封源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受到的额外照射均小于各自的剂量管理限值(5mSv0.25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2.1.3射线装置

X射线是随机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因此,X射线装置在非诊断状态下不产生射线,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线状态时才会发出X射线。普通X光机在开机期间产生的污染因子为X射线。

医院通过增加墙体、顶棚及防护门的厚度来屏蔽X射线。

由预测分析可知,医院从事辐射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受到的额外照射均小于各自的剂量管理限值(5mSv0.25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2.2环保执行情况

2.2.1 放射性同位素

已有的污染防治措施:

SPECT机房墙体采用24cm砖墙+6mmGF-3辐射涂料,上楼板为20cm混凝土,下楼板为30cm混凝土,观察窗和防护门采用1.5mm铅当量做防护,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其防护能力基本能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用SPECT用房(机房、注射、分装室等)装修时,地面已铺设地砖,地面易于清洗,但是有接缝。

该院的SPECT用房布局基本合理,是个相对独立的诊疗环境,有病人专用的进口与出口,工作场所基本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现有的SPECT机房设置了专用的病人厕所、医护清洗室,有利于工作人员污染的防治。

放射性核素的分装台(通风柜)有2mm铅当量的铅玻璃做防护,减少了医生操作时的受照剂量。

SPECT相关工作场所的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收集在专用污物桶内,再将污物桶内的固体废弃物连同垃圾袋存放到放射性废弃物库内,集中收储10个半衰期后再与医院的其他固体废物一起作为普通的医疗垃圾处理。

医院已配备放射性废物贮存桶、铅砖、铅衣、铅脖套、铅眼镜、铅屏风等,将基本能满足预计的使用要求。

医院已设置22m3的衰变池,2个衰变池并联切换使用。

⑨放射性药物注射器的外面,放射性药物生产厂家有专门的可上下分离拆卸铅盒作为防护。医院核医学科也备有圆形注射器铅套。

须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

在用SPECT用房(机房、注射、分装室等)装修时,地面已铺设地砖,地面有接缝,建议铺设塑料地坪,使地面平整光滑无接缝,易于清洗不渗漏

用来收集放射性固体废弃物的专用污物桶须贴上电离辐射标志,并把受不同核素污染的固体废物分开收储,每次收集时收集袋表面应贴上标签,标明物品及最后一天的收集时间。同时放射性废物库须采取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

建议医院核医学科配备放射性药品保险箱,采取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避免被盗、丢失等事故发生。

新增的放射性核素药物注射器的外面,放射性药物生产厂家也必须配有专门的可上下分离拆卸铅盒作为防护。同时医院核医学科也应配备相应的圆形注射器铅套,作好操作人员的防护工作。

衰变池四周(包括北侧停车位)设栏杆,禁止公众成员进入此区域。

2.2.2  密封源

项目建成后须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放射源专用的贮存室,并配备保险箱。125I粒子源的贮存应该在适当屏障厚度的铅罐,铅罐应放置在保险柜里。贮存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的安全措施,并在管理上做到双人双锁。

②贮存的粒子应及时登记,做好台帐。包括生产单位、到货日期、核素种类、活度和贮存的容器。

③植入粒子源的病人床边1.5m处或单人病房应划为临时控制区。

④控制区入口处应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除医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⑤植入粒子源的病人应使用专用便器或设有专用浴室和厕所。

⑥治疗期间房间不做清扫,除食物盘外,房内任何物品不得带出房间。

2.2.3  射线装置

已有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各射线装置机房(包括拟增设备机房)均墙体采用24cm砖墙+6mmGF-3辐射涂料,上楼板为20cm混凝土,下楼板为30cm混凝土,观察窗和防护门采用1.5mm铅当量做防护。现有的各射线装置机房已通过环保验收,其防护能力基本能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医院已在各操作室张贴了相应的操作规程。

医院配备有符合防护要求的辅助防护用品,如铅衣、铅眼镜、铅围脖等,已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所有射线装置机房均已设置工作指示灯,机房门外均已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其中文警示说明。

项目建成后须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

碎石室须设置工作指示灯,机房门外须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其中文警示说明。

三、结论

3.1实践正当性分析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使用现有及拟增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等辐射诊疗装置,目的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其产生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从中取得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该院辐射诊疗装置的建设和运行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要求。

3.2辐射环境管理制度

医院已制定《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及职责》、《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辐射工作场所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放射源订购、领取、保管、使用制度》、《辐射安全培训计划》、《监测方案》、《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现有的规章制度基本能满足扩建使用放射性同位素99mTc与射线装置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对新增的放射性同位素131I89Sr153Sm18F125I密封籽源补充完善相应的操作规程、应急方案等规章制度

3.3  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

医院共有67名辐射工作人员,其中核医学科4名,已参加了有资质单位组织的上岗培训,辐射工作人员均配备了个人剂量仪,个人剂量仪每3个月到相关部门检测一次,并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同时医院已组织辐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

此外,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要求医院组织今后新上岗的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有资质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同时也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3.4结论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在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本次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扩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故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许可有效期限: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3/11/212013/12/5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赵容、王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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