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1-1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我厅于2013年1月16日受理了 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提交的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金华市永康市

公示期限: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5日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1-28869067、28869159、28869176

传 真:0571-28869121

电子邮件:jsc@zjepb.gov.cn

联系人: 陈洁、张维碟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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