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藤桥镇等29个镇(街道)为省级生态镇(街道)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1-09-1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确认藤桥镇等29个省级生态镇(街道)的请示》(温环〔201164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今年以来,温州市所辖11个县(市、区)全部进行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乡镇(街道)数由原来的290个减少至140个,涉及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43个。经核实,藤桥镇等24个镇的主体镇(乡)均为省级以上生态镇(乡),调整并入的行政区域80%以上已创建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七都街道等5个街道均由乡镇更名,更名前的乡镇均为省级生态乡镇。经研究,同意确认藤桥镇、七都街道等29个镇(街道)为省级生态镇(街道)。

  希望被确认的省级生态镇(街道)严格按照《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0974号)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工作水平,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温州市省级生态镇(街道)确认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温州市省级生态镇(街道)确认名单

  鹿城区:藤桥镇、七都街道

  龙湾区:瑶溪街道、灵昆街道

  瓯海区:丽岙街道

  乐清市:淡溪镇、天成街道

  瑞安市:湖岭镇、马屿镇、高楼镇

  永嘉县:巽宅镇、岩头镇、鹤盛镇

  平阳县:山门镇

  苍南县:钱库镇、马站镇

  文成县:镇、玉壶镇、口镇、珊溪镇、南田镇、

  西坑镇

  泰顺县:罗阳镇、司前镇、百丈镇、筱村镇、泗溪镇、

  雅阳镇、仕阳镇

     

  主题词:环保  生态  复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9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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