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度浙江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材料的函
发布日期:2011-06-07 00:00 浏览次数: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36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94号)的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浙江省201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城考),有关情况如下:

  一、我省城考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0年,我省以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出台了《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浙政发〔201027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1085号),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底,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59%,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645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9平方米,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919万立方米/日,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81.2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4.2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32%我省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评价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浙江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汇报见附件1)。

  (二)考核范围。全省11个设区市、22个县级市和绍兴县,共34个城市开展了考核。其中设区市中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和湖州等5个城市为国家城考城市。

  (三)考核依据。依据环办〔200636号和环办函〔201194号。除余姚和温岭2市公众环保满意率调查还在进行中,其余32个城市均开展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民情调查中心和浙江调查总队负责)。

  (四)考核程序。各城市基本上都能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并上报城考材料。我厅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初审。

  二、各城市城考数据

  各城市城考数据详见附件23。其中余姚、慈溪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未经省级委托,机动车环保检测率不予认可。兰溪市API指标因网上导入有误,数据错误,2010年实际API<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为91.1%。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指标中,有嘉兴、金华、丽水、富阳、桐乡、兰溪和江山市等市同时选择了出入境水质变化指标。

  三、对国家城考城市的审核意见

  我省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和湖州等5个国家城考城市,对这项工作都十分重视。2010年,各市以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国模复检)为契机,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噪声污染,温州市制定了《温州市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噪声污染治理,但2010年噪声污染情况还比较突出,而2011年截至目前情况则有所好转。

  各市上报的城考材料齐全规范,经初步审核,2010年度杭州市总分为97.76分、宁波市96.20分、温州市80.58分、湖州市95.50分和绍兴市97.27分。湖州市API指标中,由于设备故障等原因,部分站点部分时间段数据缺失,情况已经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以及我省环境中心报送过,具体情况如下:吉山新村点201011-331由于电路故障,无法上报数据;城北水厂点2010716-8317001分析仪和2018分析仪故障,返厂维修,无法上报PM10NO2数据;城西水厂点20101123-1231,因站房地板整修7001分析仪故障,需关闭仪器,无法上报数据。

  附件:1.浙江省201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2010年度城市城考指标一览表

       3.2010年度城市城考指标汇总表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1

  浙江省201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010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以生态省建设为龙头,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531.5万千瓦,超额完成关停任务。全省共淘汰造纸行业落后产能5万吨、皮革行业落后产能160万张、印染行业落后产能20亿米。二是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和企业的减排工程建设,每年完成减排工程约1000个。三是严格环境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飞行监测等活动,强化预警通报和挂牌督办,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设施的执法检查。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了全省性的饮用水源安全专项大检查,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大力开展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创建。二是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八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制定实施加强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考核。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856亿元,完成水污染防治项目579个。

  (三)不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全力推进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列入省级督办的11个重点环境问题全部按照预定目标实现摘帽,各地设立的75个市级重点环境问题也基本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深入实施飞行监测、排污许可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和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等制度,切实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着力巩固深化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电镀和电力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三是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累计完成11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治理。四是切实加强放射源监管。组织开展了放心放射源创建活动,全省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四)大力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全省累计建成城镇污水配套管网超过2万公里,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1.27%。列入计划的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所有乡镇和全省所有中心镇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等规章,着力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二是不断完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32%。全省累计建成较为规范的污泥处置设施22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已达12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14座。三是深入推进城市创模和城考工作。20103个城市被命名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部设市城市均参加城考。省级以上园林城市的县市已占全省县市总数的46%,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2%。四是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基本建成了县以上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体系,加强机动车以旧换新和高污染车转入车辆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五)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继续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活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5%。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至2010年底,全省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比例达45%,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比例达到85%。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0年,财政部和环保部将我省列为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省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协调小组,并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635个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二、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为目标,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为主线,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善发布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2011年度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强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健全落实减排预警、约谈等制度。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抓好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建设,全面完成6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500公里以上。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减排工作,不断拓宽减排的广度,挖掘减排的深度。

  (二)全面深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全省清洁水源行动,围绕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改善交接断面水质、优化水生态系统3项重点,深入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强化高架源烟气污染治理,加快电力、钢铁企业脱硫脱硝改造;协调各方全面加强油品管理、黄标车淘汰、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设,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加快研究制订重污染行业环境整治指导意见,在印染、医化、制革、造纸、电镀等行业,建立相应的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治污设施及内部管理要求等规范。

  (三)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优化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部门协调,继续推进污水管网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进程。以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医药、印染、制革和造纸等企业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全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工矿企业整治。全面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区域和总量双控制制度,促进养殖模式转变。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整治,全面推进机动车尾气等低架源污染治理,逐步解决环杭州湾城市灰霾天气、温州城区噪声、嘉兴市区饮用水源水质、台州市区化工臭气等突出环境问题。以城市环保定量考核和城市创模为抓手,促进城市环保工作,探索加强城市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深入开展城市环保定量考核工作,大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城市环保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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