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总第377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1年3月22日
l 赵洪祝书记对“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作出重要批示
l 湖州突出“六个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赵洪祝书记对“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作出
重要批示
近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洪祝在省生态办《关于“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完成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通过三年努力,我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良好,对改善生态环境、推进产业升级、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要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部署,抓紧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湖州突出“六个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湖州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具有湖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2010年湖州市以“六个突出”的工作措施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湖州市已连续三年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为优秀,连续三年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调查综合排名全省前三。
一是突出生态优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绿水青山就是湖州的金山银山,生态优势是湖州的最大优势,湖州市委、市政府继2003年提出建设生态市的奋斗目标以后,2007年又提出了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具体目标,提出了包括“生态湖州”在内的“五个湖州”的总体布局,2010年又提出了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要求各级干部群众切实将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头脑,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湖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委孙文友书记、市长马以亲自牵头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加强了环保执法监督。市政协就“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召开主席会议专题议政,提出了许多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突出先行先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湖州市2009年被省列入设区市唯一生态文明试点市,省委赵洪祝书记两次来湖调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湖州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实验基地和示范区,对此湖州市在工作上抓好落实,在省委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后,市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先行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先行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先行开展了乡镇、行政村、工业企业、警营、饭店、医院、学校、家庭等14个行业类别80家单位生态文明试点。安吉以全国生态文明试点为抓手,创新开展“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全省品牌。吴兴区启动了25平方公里的新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美丽乡村样板区、湖州模式展示区、生态文明实验区、统筹城乡先行区”。
三是突出发展优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工业项目“三个一百”和“五大专项”,建立六大重点特色产业“六个一”培育机制,努力促进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积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产品、产能。深入实施“4231”特色优势产业培育计划,形成了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生态特色农业基地和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有效提高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态化和多元化发展水平。制定实施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纲要,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和集聚区建设,加快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促进了休闲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产业快速发展。实行“6+X”部门联审制度,协同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控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去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809个,无重大污染项目。制定《湖州市膜法水处理示范基地规划》、《湖州市膜法水处理产业推进计划》,推进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环保产业优势企业建设。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预计可同比削减6%和5.57%。
四是突出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认真落实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各项整治要求,完成安吉、南浔、德清3个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完成安吉县竹制品行业废水专项治理,日处理竹制品废水300吨的逢春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竹木制品企业埋设集污池286个,150家计划整厂关停企业全部关闭,整治率达100%。全面开展“苕溪清水入湖工程”治理项目,切实加强蓝藻防治,全面实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老虎潭水库已创建成为合格饮用水源地,并向中心城居民供水。根据《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以世博安保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矿山开采、建筑工地的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作为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争取国家生态专项资金1.4亿元共安排整治资金3.8亿元,围绕“四个提升”要求分三年时间对236个村环境治理实行整村推进、连片整治,确保整治一片、巩固一片、见效一片。2010年首批133个村的整治工作已深入推进,部分村已完成整治。通过环境整治,湖州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9.7%,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优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14%,优良天数为329天,其中优的天数为81天。
五是突出发挥特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全市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社会联动,积极创建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德清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公示,吴兴区八里店镇等11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南浔区南浔镇等3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部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长兴县小浦镇等5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公示,南浔区双林镇等4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安吉县高家堂村等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德清县五四村等2个村通过国家级生态村公示。按照“巩固、扩面、深化、创新”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与提升生态建设水平结合起来,逐项对照创建要求,找准薄弱环节整改,有效地推动了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环保措施的落实,实施长效管理。以浙大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为契机,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发挥湖州生态优势与区位优势的叠加效应,做好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文章,努力打造上海、杭州等大城市的“菜篮子”、“后花园”,形成了“中国美丽乡村”等一批叫得响的生态品牌。
六是突出机制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环保经济政策,通过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转移支付等政策手段鼓励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推进循环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制度、水权制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利用贷款、BOT、BT等多种方式,拓宽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下发县区、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年底逐项进行考核并进行实名通报。实行环保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生态危害官员问责制”,生态考核结果与政绩考核、项目审批、保证金挂钩。制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环境工程单位信用评价、上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实施监督性监测结果县区政府通报制、环境违法企业公开道歉承诺制、媒体通报制等制度,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从制度层面提升生态环保长效监管水平。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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