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总第376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1年3月20日 衢州市打造“生态衢州、人居福地” 构筑钱塘江源头生态屏障的主要做法
衢州地处钱塘江源头。近年来,衢州市按照“生态建设为全省多做贡献’’的总体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事关可持续发展大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着力打造“生态衢州、人居福地”,先后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等称号,生态环境质量位于全省前列。截至2010年,全市区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04年的65%提高到100%,出境水水质是全省唯一的连续多年100%达标的区域;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优良水平的天数从2004年的339天提高到358天。主要做法: 一、大力培育发展生态经济,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互促共赢 一是树立产业高端化理念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确立“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新化”的指导方针,高起点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发展。近年来,衢州市先后获得国家级氟硅新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级空气动力产业基地和省光伏产业、电光源产业、电子元器件及材料产业基地命名,氟硅、装备制造和特色产业等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空气动力和掘进装备创造产业已经占有全国60%以上市场。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已有12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42家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传统能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完成水泥回转窑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元立公司在全国钢铁行业首个基本实现用电自我配套,巨化集团和高新园区实现了园区内化工企业产品链的循环、能源的综合利用、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全面完成全市7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乡镇工业功能区生态化建设改造任务。 二是树立绿色品牌理念提升农业生态化水平。着力开发高端生态农产品,积极打造农产品绿色品牌,努力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化和无害化。全市累计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含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92个,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0万亩,无公害林产品基地42.1万亩,建成生态公益林面积300万亩。目前,正着手建设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实施100个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100万亩生态循环农业基地。 三是发挥钱江源头优势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建设具有集旅游、生态教育、“农家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景区,寓生态科普于生态旅游之中。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旅游人数和旅游总收入连续五年增长20%以上。目前已建成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5个,森林覆盖率达7l%,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到100%。特别是去年江郎山摘得我省首块“世界自然遗产”品牌后,2010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64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8%和31.2%。 二、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确保“一江清水送出衢州” 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完成了巨化集团公司等12家省控氨氮、龙游绿得公司等磷排放重点企业的治理,巨化集团公司氨氮排放削减44%。全市废造纸企业废水生化处理改造全面完成,大吨位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全面建成。加大固废集中处置力度,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投入使用;通过搬迁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活性炭企业、拆除水产养殖网箱等措施,持续开展乌溪江库区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保障水质安全。完善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积极实施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全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累计治理率85.5%。 二是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主动淘汰造纸、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落后产能,共关闭1.24万个农村传统竹料腌塘及200多家土法造纸企业,关停349孔土法小石灰窑、604个各类灰钙棚以及拆除了124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整体关闭沈家化工园区,完成常山化工园区整治。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全市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万余吨。 三是不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完成2325家规模养殖场排泄物的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粪尿综合利用率达93.5%。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近五年来共投入建设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资金20多亿元,完成示范村219个、整治村1454个。全市共有2210个村实施垃圾集中收集处理52319户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累计建成沼气池达93万立方米,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52.3%。 四是切实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及各县(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完成了30多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实现了集中供热。全市建成了5座地表水、11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874套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和市县两级在线监控平台,初步形成了全天候实时监控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三、积极构建生态文化,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生活方式 一是健全完善生态建设组织体系。强化生态市、县(市、区)建设的组织和领导保障,成立由书记为组长的生态建设工作机构,通过一级带一级,把生态立市、生态立县(市、区)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来抓,每年召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并把各项任务以责任书形式进行分解考核。 二是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生态文明“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2007年衢州市及所辖6个县(市、区)均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成为全省首个全市域“一片绿”的城市。全市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5个、省级生态乡镇57个、各类省级以上绿色单位288个。全面启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推进各县(市、区)的生态县建设。目前市区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已通过技术核查,开化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县技术核查。 三是多方位推进生态宣传教育。挖掘衢州丰富的生态文化内涵,弘扬南孔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髓,普及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生态建设重要时节的宣传纪念活动,强化公众生态保护观念,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保护环境成为社会风尚和道德习惯。 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保障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钱塘江源头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创造性地实行了投资项目落地专家决策咨询制度,把好了项目入口关。五年来全市共决策咨询工业项目3748个,否决了不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1345个,总投资额超过93亿元。 二是丰富完善投入机制。市、县(市、区)两级都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证生态环保投入的增幅高于GDP的增幅。同时,坚持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三是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加强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建立了专项督查制度,人大、政协定期开展视察,各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建立了社会公众参与的环境监督机制,并聘请各行各业的行风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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