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09〕74号),经各有关乡镇(街道)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设区市环保局审核,经我厅核查和社会公示,决定命名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等123个镇为“省级生态镇(乡)”,命名临安市青山湖街道等15个街道为“省级生态街道”。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发展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八批省级生态乡镇
2.第二批省级生态街道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第八批省级生态乡镇名单
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九堡镇,萧山区益农镇、党山镇、瓜沥镇,建德市航头镇,临安市横路乡、新桥乡,淳安县界首乡、屏门乡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乡,鄞州区横溪镇、东钱湖镇,慈溪市胜山镇、新浦镇,象山县墙头镇、涂茨镇、鹤浦镇、大徐镇、贤庠镇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镇,瑞安市湖岭镇,乐清市岭底乡,永嘉县巽宅镇、东皋乡、鹤盛乡、张溪乡、石染乡、溪下乡、溪口乡、岭头乡,苍南县莒溪镇,文成县平和乡、里阳乡、桂山乡、金炉乡、周山乡、大峃镇、云湖乡、二源乡、南田镇、巨屿镇,泰顺县泗溪镇、雪溪乡、南院乡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妙西镇、道场乡,南浔区双林镇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上虞市上浦镇、谢塘镇、长塘镇、梁湖镇、驿亭镇,诸暨市王家井镇,嵊州市王院乡、通源乡、里南乡
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金东区澧浦镇,兰溪市黄店镇, 东阳市马宅镇、佐村镇、虎鹿镇, 永康市方岩镇, 浦江县檀溪镇,武义县大田乡
衢州市:衢江区岭洋乡,龙游县詹家镇,江山市张村乡、石门镇、凤林镇、大陈乡
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定海区小沙镇、白泉镇,嵊泗县黄龙乡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头陀镇、茅畲乡,仙居县大战乡、朱溪镇、田市镇、埠头镇、步路乡、双庙乡、安岭乡、横溪镇、广度乡,三门县蛇蟠乡
丽水市:遂昌县金竹镇、黄沙腰镇、应村乡、高坪乡、蔡源乡、龙洋乡、濂竹乡、柘岱口乡,松阳县西屏镇、象溪镇、斋坛乡、赤寿乡、四都乡、谢村乡、玉岩镇、板桥乡、新处乡,景宁县大均乡、澄照乡、梅岐乡、郑坑乡、梧桐乡、标溪乡、雁溪乡、毛洋乡、沙湾镇、大地乡、九龙乡、渤海镇,青田县章旦乡,庆元县竹口镇
附件2
第二批省级生态街道名单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临安市青山湖街道
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嘉善县罗星街道,海宁市海洲街道,平湖市当湖街道,桐乡市龙翔街道
绍兴市:上虞市曹娥街道
舟山市:普陀区勾山街道
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赤城街道,椒江区白云街道,临海市大洋街道,温岭市太平街道
主题词:环保 生态 乡镇 通知
抄送: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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