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义乌火车站营业部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1-12-22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义乌火车站营业部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义乌火车站营业部

建设地点:义乌站行李房内

公示期限: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月5日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2类射线装置

环评批文:

环评批文:浙环辐〔200880

一、《报告表》对你公司在义乌火车西站(义乌市城西街道西方村)车站内配备1PB60006MeV直线加速器进行了辐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根据评价结论,你公司基本具备从事该辐射项目的条件,同意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探伤作业。《报告表》所提对策建议可作为该项目辐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辐射管理机构和成员职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测计划和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确保射线装置使用安全;做好设备检修和使用的详细记录;操作人员持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你公司应经常对辐射安全进行检查,重点确保安全控制开关、警示设备、急停设施、门机联锁、红外报警装置、监视装置及其它安全辅助设备安全运行,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每年年底应编写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射线装置仅限车站内工作,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43-2002)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必要时设置专人警戒,防止公众成员受到不必要的辐射照射。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辐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请金华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会同义乌市环境保护局督促该公司做好辐射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1-12-222012-01-05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赵容、王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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