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军第一一七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0-05-0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批文:

  一、《报告表》对你医院在杭州市灵隐路14号本部1台PET-CT(内含1枚68Ge放射源,活度1.55×108Bq;外购 18放射性同位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4×107Bq)、2台伽玛刀(体部30枚60Co放射源,总活度3.145×1014Bq ;头部25枚60Co放射源,总活度2.22×1014Bq )、1台DSA、1台螺旋CT、2台DR、1台数字胃肠机、1台CR、1台普通X光机、1台移动X光机和1台磁共振仪(1.5T)以及在杭州市机场路40号分院1台螺旋CT、1台胃肠机和2台普通X光机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对本部拟增普通X光机和磁共振仪(0.2T)各1台以及分院拟增1台磁共振仪(0.2T)进行了辐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根据评价结论和现场踏看,我厅同意你医院在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辐射相关活动。《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策建议可作为该项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F

二、你医院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完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确保辐射工作场所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指示灯正常使用,并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上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告说明;伽玛刀和PET-CT机房落实防火、防盗和防泄露的安全措施和双人双锁监管,闲置或废弃放射源及时送生产厂家回收或有资质单位收贮,放射性废物、废液规范处置;做好设备检修和使用的详细记录。你医院应经常对辐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每年年底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辐射工作人员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检,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必须向我厅申请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请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该医院做好辐射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解放军第一一七医院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解放军第一一七医院

建设地点:杭州市灵隐路14号

公示期限: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20日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1类、2类放射源,使用2类、3类射线装置,乙级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批文:

环评批文:

  一、《报告表》对你医院在杭州市灵隐路14号本部1台PET-CT(内含1枚68Ge放射源,活度1.55×108Bq;外购 18放射性同位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4×107Bq)、2台伽玛刀(体部30枚60Co放射源,总活度3.145×1014Bq ;头部25枚60Co放射源,总活度2.22×1014Bq )、1台DSA、1台螺旋CT、2台DR、1台数字胃肠机、1台CR、1台普通X光机、1台移动X光机和1台磁共振仪(1.5T)以及在杭州市机场路40号分院1台螺旋CT、1台胃肠机和2台普通X光机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对本部拟增普通X光机和磁共振仪(0.2T)各1台以及分院拟增1台磁共振仪(0.2T)进行了辐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根据评价结论和现场踏看,我厅同意你医院在落实各项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辐射相关活动。《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策建议可作为该项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F

二、你医院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和职责,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完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确保辐射工作场所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指示灯正常使用,并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上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告说明;伽玛刀和PET-CT机房落实防火、防盗和防泄露的安全措施和双人双锁监管,闲置或废弃放射源及时送生产厂家回收或有资质单位收贮,放射性废物、废液规范处置;做好设备检修和使用的详细记录。你医院应经常对辐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每年年底编制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辐射工作人员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规范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检,建立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必须向我厅申请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请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该医院做好辐射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许可有效期限:5年 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0-05-07-2010-05-20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赵容、王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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