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0-11-25 00:00 浏览次数:

环评批文:

一、嘉环辐(2006)053号

同意你公司在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26号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内购置8台测厚仪(每台含241Am源1枚,每枚活度5.55*109Bq,属4类源)。

二、浙环辐(嘉)【2008】005号

原则同意你公司新建电子直线加速器室2间,并拟配置两台直线加速器(型号为GJ-1.5),建设地点位于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26号。

三、嘉环辐(2006)032号

 同意你单位在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内已配置的14台测厚仪(每台含241Am源1枚,每枚活度5.55*109Bq,属4类源)投入使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柳溪路26号

公示期限: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8日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4类放射源、2类射线装置

环评批文:

环评批文:

一、嘉环辐(2006)053号

同意你公司在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26号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内购置8台测厚仪(每台含241Am源1枚,每枚活度5.55*109Bq,属4类源)。

二、浙环辐(嘉)【2008】005号

原则同意你公司新建电子直线加速器室2间,并拟配置两台直线加速器(型号为GJ-1.5),建设地点位于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柳溪路26号。

三、嘉环辐(2006)032号

 同意你单位在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内已配置的14台测厚仪(每台含241Am源1枚,每枚活度5.55*109Bq,属4类源)投入使用。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0-11-252010-12-08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赵容、王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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