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期(总第350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0年10月28日 我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决定》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深刻阐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会以后,全省上下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项战略性任务,认识更加深入,方向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 一、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后,各地及时召开市委全体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杭州市是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提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杭州模式”,分三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杭州市贯彻落实工作。宁波市召开了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并下发了《十一届十次全会<决定>任务分解方案》。温州市召开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确立生态立市、生态优先的理念,努力把温州市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湖州市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编制完成《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湖州市生态文明的“1455”战略,市委召开六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湖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兴市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绿化工作会议,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绍兴市召开市委六届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金华市召开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金华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衢州市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拟在近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山市召开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舟山市委关于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打造全国独特的群岛型港口宜居城市。台州市召开市委第三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积极打造“山海秀丽、富裕和谐”的生态台州。丽水市召开了市委二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全面部署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各地深入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和体制机制等各方面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杭州市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并在全市辖区内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宁波市纪委出台相关文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委组织部出台8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措施,市委宣传部围绕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州市深化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并设立“湖州市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生态方面的各类专项资金总计就达2.78亿元;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召开湖州市区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动员大会,出台《湖州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启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制定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若干意见》;出台环保不达标企业定期公布制度和上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台州市初步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抓紧研究出台椒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丽水市2008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今年出台《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有5个方面33项指标,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总分100分,其中生态环保考核指标就占了50分,探索市域内生态补偿的有效方式,在丽水经济开发区启动丽景民族工业园区建设,作为景宁县的“飞地”,把景宁制造业转到丽水,保护好生态屏障。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湖州市出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绍兴市完善并落实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现代轻纺、环保装备、绿色化工、现代生态农业、现代医药等可持续发展六大试验基地建设,打造现代产业集群。金华制定《金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导向目录》、《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产业发展政策。衢州市发挥全省特色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打造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传统优势产业四大产业群。舟山市大力发展港口物流、船舶修造等新型海洋经济产业,建成了洋山深水港、宁波舟山港等一系列物流基地和金海湾船业、扬帆船业等一大批船舶修造企业,一批风能发电、海水淡化等节能型项目全面启动。台州市加快三大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重污染企业尤其是医化企业退出“三废”排放量大的中间体项目,加快建设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和国家级生态医化园区、石化园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构建企业、园区、产业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力争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三是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杭州市今年启动的1250工程共616个,各项重点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出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管理、运行办法》和《杭州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及绩效管理以奖代补暂行办法》等,同时创新各种手段强化环保执法,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整治监督力度。湖州市切实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市累计771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嘉兴市提出实现环境保护“两个转变”,一是完成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和“工况监管”的转变,二是实现从工业污染削减向工业、农业农村污染全面削减转变,基本建立与农田消纳能力相当的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制度等。绍兴市抓好清水工程新三年实施计划,重点做好曹娥江、浦阳江流域和鉴湖水系的治理工作。金华市着力改善金华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出台《金华江流域“531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将流域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进行了电镀行业提标改造。衢州市着力加强钱塘江上游生态保护工作,以维护钱塘江上游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为重点,促进生态环境自然恢复。舟山市大力实施“绿色生态舟山”、宕口覆绿整治、重点环保基础和海洋生态恢复四大生态环保工程,截至2009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17.13%和16.85%,成为全省首个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市。台州市着力改善内河水环境质量,力争年内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着力控制化工恶臭污染,从根本上解决化工臭气扰民问题。丽水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瓯江流域丽水段主要水系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丽水市饮用水源保护行动计划》,有效加强重点流域的保护工作。四是注重建设生态文化。杭州市印发《杭州市生态文明试点乡镇(街道)、村指标体系(试行)》,推动各城区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举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研讨班,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温州市启动 “一县十乡镇”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湖州市开展全市多形式试点、安吉县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和吴兴区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区等三项试点工作,开展了节能减排家庭社区大行动、2010“浙江·杭湖嘉绍环保行”、第三届“民间环保公益使者”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安吉县成功举办2010年“3·25”生态日活动暨生态文明建设研讨会。舟山市加大对中小学生的环境意识教育力度,将环保内容列入市编教材《千岛海韵》。丽水市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统计局调查结果,2008和2009年丽水市连续两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居全省11个市之首。 二、各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后,各部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和责任感普遍增强。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通知强调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问题,要求把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要内容。省委组织部着重健全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开展重点课题调研,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地发挥干部考核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导向作用。省委宣传部在全年报道工作部署中,特别是在省委全会召开前后,积极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报道,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形成了强大舆论声势。省委政研室会同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开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起草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挥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和对策。省农办举办全省美丽乡村座谈会,起草《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通过实施生态人居建设、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经济推进和生态文化培育四大行动,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省发改委着重部署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结构减排,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印发实施了《关于创建浙江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意见》,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组织编制《浙江省石化中下游产业发展规划》、《台州医化产业园区规划》,促进医药、化工产业链的延伸和化工企业园区化集聚发展,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二是扎实做好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启动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出台《关于推进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开展一批清洁能源发展课题研究、重点项目建设和关联产业发展,研究制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四是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编制《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指导我省企业利用清洁发展机制,积极推进国际碳排放交易,启动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开展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省经信委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建设,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推动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清洁生产的目标任务。省教育厅做好 “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开展新农村卫生新校园生态学校宣传推广工作。省科技厅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为抓手,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编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积极研发推广绿色制造技术、适用环保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省民政厅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加快“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省《殡葬管理条例》修改调研工作。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对江河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10年落实生态环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0亿元,并配合财政部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深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加快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并圆满完成基本农田土地质量调查试点工作。省环保厅充分发挥和践行环保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作用,牵头开展了浙江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评估,起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徐震厅长带队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调研督查,提出高举一面大旗: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始终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抓住一个核心:运用环保手段倒逼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把握一个关键: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全力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权益;突出一个重点: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好一场决胜战: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和“811”新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制订《“生态交通五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交通系统生态文明建设。省农业厅召开全省生态循环农业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要求全省农业部门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两区”建设为主平台扎实予以推进。制定《浙江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着手编制《浙江省“十二五”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筹备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生态循环农业“2115”示范工程。省林业厅积极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着力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部署开展 “六个一”工作:组织好一次行动,即启动实施森林扩面提质行动;开展好一次活动,即林业与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出版好一本书,即《森林文化与生态文明》;成立好一个协会,即生态文化协会;创建好一个基地,即领导纪念林植树基地;成立一个基金,即中国绿色碳基金浙江专项。省卫生厅积极组织创建“绿色医院”活动,为深入贯彻“绿色医院”理念,在新一轮全省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中,提出将创建“绿色医院”做为一项重要评审指标。省人口计生委扎实抓好浙南部分地区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切实做好优生“两免”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难点的综合治理,坚持完善以重点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2+3”出生性别比长效治理模式,并开展《浙江省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研究》课题研究,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省质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大力深化以数据应用为重点的能源计量工作等九大举措。省统计局着力强化能源统计和环境统计基础,研究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编制循环经济发展指数。省海洋与渔业局重点推进五大工作:完善监测监管,强化海洋环境保护能力;加大生态修复,维护海洋与渔业生态安全;加快转型升级,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海洋与渔业文化建设。省旅游局扎实推进“旅游业生态化”工作,重点抓好省级生态旅游区建设、旅游A级景区生态化管理、绿色饭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召开2010浙江饭店节能大会,全面推行景区、饭店节能减排活动。省妇联在全省进行了“深化绿色家庭创建,推进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为主题的调查活动,召开浙江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表彰会暨“绿色家庭创建与低碳生活方式”论坛,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活动,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每个家庭。省气象局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工作,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编制《浙江省霾(灰霾)观测、评价、预测预警系统建设规划》和《浙江省霾(灰霾)观测系统建设方案》,全面部署开展灰霾天气观测和分析工作。人杭杭州中心支行切实加大对环保重点项目和环保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通过差别化的信贷准入政策,有效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落后项目的新增信贷投入。出台《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积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创新。省物价局近期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意见》,切实发挥好价格杠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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