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0-01-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批文一:浙环辐[2006]120号

一、同意你公司在秦山第二核电厂区域内的AD放射源库和刻度室、AL放射源库、YK放射源库及在线仪表内嵌源等,共184枚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22瓶(其中活度底于豁免水平17瓶)投入使用。《报告表》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可作为该项目实施环保管理的依据。
二、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辐射规章制度、辐射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切实可行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报当地环保局和我局备案。
2、落实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落实各项制度和监测计划,使用和自行检查均应有书面记录。
3、公司放射源贮存库和在线仪表内嵌的放射源均应落实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出入放射源必须做好台账登记等记录,放射源暂不使用时必须存放于专用贮存库内。
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要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提高辐射环境保护和自我防护意识。
三、请你公司按照《关于加强秦山核电基地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工作的函》(浙环函[2006]223号)的要求,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环评批文二:嘉环辐[2010]1号

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建3、4号机组上分别安装1台中子硼浓度计(每台浓度计含241Am-Be中子源1枚,每枚活度为1.11*1011Bq,属3类放射源),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秦山镇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内。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海盐602信箱

公示期限: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2月1日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2类、3类、4类、5类放射源、丙级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批文:

环评批文一:浙环辐[2006]120号

一、同意你公司在秦山第二核电厂区域内的AD放射源库和刻度室、AL放射源库、YK放射源库及在线仪表内嵌源等,共184枚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22瓶(其中活度底于豁免水平17瓶)投入使用。《报告表》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可作为该项目实施环保管理的依据。
二、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辐射规章制度、辐射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切实可行的辐射事故应急方案,报当地环保局和我局备案。
2、落实辐射防护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落实各项制度和监测计划,使用和自行检查均应有书面记录。
3、公司放射源贮存库和在线仪表内嵌的放射源均应落实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出入放射源必须做好台账登记等记录,放射源暂不使用时必须存放于专用贮存库内。
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剂量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要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提高辐射环境保护和自我防护意识。
三、请你公司按照《关于加强秦山核电基地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工作的函》(浙环函[2006]223号)的要求,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环评批文二:嘉环辐[2010]1号

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拟建3、4号机组上分别安装1台中子硼浓度计(每台浓度计含241Am-Be中子源1枚,每枚活度为1.11*1011Bq,属3类放射源),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秦山镇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内。

 

 

许可有效期限:5年 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0-01-19-2010-02-01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赵容、王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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