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生态省建设简报第21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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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期(总第271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9年8月7日 编者按:全省各地积极开展生态县建设,把生态县建设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截至目前,共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县、20个省级生态县。生态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已创建为国家级、省级生态县的县(市、区)继续在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上不断创新和实践,努力做好生态建设“巩固、深化、创新、提高”工作。现将桐庐县、淳安县、桐乡市谋求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的主要做法刊载如下,供各地参阅。 桐庐县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试点 与农家乐污水治理工作 桐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把生态环境作为立县之本。2009年2月,桐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与农家乐污水治理的目标,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和农家乐污水治理工程列为2009年度十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予以重点推进。此次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2009年完成位于饮用水源上游共3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试点工程以及全县所有101家农家乐污水治理的目标,以点带面,力争用3-4年的时间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工程。在总结以往农村污水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桐庐县在资金投入、治理技术,推进方法等各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实践,其农村污水治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整乡整镇推进。2003年以来,各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的是项目资金补助方式,由于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各村往往是在村集聚区建一个污水处理设施,以点带面,纳管率和处理率相对较低。桐庐县推进全覆盖治理,不但要求整村推进,家家户户全面治理,而且是整乡整镇推进。2009年,要完成饮用水源上游包括合村乡、富春江镇和分水江库区管委会下辖所有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是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技术性强,投入大,目前政府资金投入和项目资金扶持主要集中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尚处逐步摸索和推进阶段,要把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实效,就需要在推进计划的安排上充分考虑区位敏感度。桐庐县2009年着重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行政村和全县生活污水排放集中且量多的农家乐污水治理,目前该县县城、分水镇、富春江镇三大集中式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取自富春江和分水江的地表水,供全县境内70%的城镇居民使用,今年确定的30个村均位于三个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突出了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污染源整治。 三是注重污水治理与绿化景观相结合。桐庐县今年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推广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利用村中闲置地建设污水处理池,并在污水处理池四周适当进行绿化点缀,综合考虑经济性、观赏性,把污水处理和绿化率提高有机结合,从而达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环境整治的三重效果,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四是创新机制,专业技术简单化。污水治理工程技术性强,工艺较复杂,从工程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最好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操作,但是农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各级政府补助到农村的污水治理资金也非常有限,因此委托有资质单位施工很难做到。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工作实效,桐庐县分别在富春江镇里董村和富春江镇、莪山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建设10个人工湿地样板工程、5个解剖池和3座农家乐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开展乡镇、村干部和施工技术人员培训,编制污水治理操作指南和操作手册,设计制作污水处理指导模型,让乡镇、村干部和施工技术人员掌握施工技术和施工要求,使环保技术公开化、简易化,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淳安县完善各项机制推进生态县建设 2009年是淳安开始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一年。淳安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淳安生态县建设规划》目标与要求,紧紧围绕“以湖兴县、融入都市”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环境立县”发展战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县建设长效机制。 一、完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杭州市政府2009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市目标责任书中10大类52项工作要求和淳安生态县建设2009年度重点内容分解到23个部门和23个乡镇,细化为93项具体工作,县政府与乡镇、部门分别签订了2009年淳安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县委、县政府以《关于分解落实国家级生态县建设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具体任务的通知》(淳委办〔2009〕42号文件)进一步落实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为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和完成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与23个部门、23个乡镇签订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重点工程责任书》和《2009年度淳安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有序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生态创建工作分析调研制度。在加快生态县建设专项行动中,淳安县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建立了分析调研制度,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根据国家级生态县创建5项基本要求和22项建设指标,对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成立了若干调研小组,积极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献计献策。为深化清洁乡村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生态办领导分别深入23个乡镇就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全国优美乡镇创建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对2008年综合考评提出的7项整改意见,落实了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建立生态创建工作定期通报和协调推进制度。为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核心重点项目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立了每月一次的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定期分析通报制度。4月份以来,以县生态办为牵头单位,先后召开了三次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通报会议,各责任单位就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重点对全国优美乡镇创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截至目前,已印发了3期《关于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建设专项行动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对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使生态县建设专项行动中各项任务快速有效地完成,建立了生态县建设重点、难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完善了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增强了创建工作合力。 桐乡市出台生态建设奖励补助政策
近日,桐乡市出台《关于2009-2011年生态建设奖励补助的若干政策意见》。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工作的意见》(桐委〔2009〕13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桐乡市以生态市建设规划为龙头,把生态建设作为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到2011年每年将投入2000万元,重点用于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示范项目、生态宣传教育、生态建设先进奖励补助等。 在桐乡市,不仅生态村和生态镇的创建有补助,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绿色家庭创建也能拿到奖励。按照桐乡市相关规定,被命名为桐乡市级、省级、国家级生态村的,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通过复查的还能拿到补助3万元。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街道)、全国环境优美镇(街道)的,分别给予补助30万元和50万元。在绿色创建方面,被命名为桐乡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工地、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的,都可享受相应补助,额度从1万元到5万元不等。此外,如果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家庭的,可获得补助5000元,即便是桐乡市级的,也能得到1000元奖励。对生态文明示范点建设,市财政按资金投入50%以内的标准给予补助。 同时,在农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桐乡市级生态村建设,使生态村建设农户生活污水无害化生态治理不少于200户。在无害化治理资金上按照“市奖、镇补、村筹”的办法,桐乡市财政按每户每只污水处理池650元、双户式每只污水处理池95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其余由镇(街道)财政按50%予以配套,村、农户只需共同承担50%。确保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辖区内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要求,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和环境敏感点问题。到2011年,全部镇(街道)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镇的指标要求,为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市打下坚实基础。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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