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店集团医院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09-06-16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横店集团医院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横店集团医院

       建设地点:东阳横店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制备PET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3类射线装置,甲级、乙级、丙级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

       一、浙环建【2003】97号 1、原则同意该环评报告书的基本结论,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和东阳市环保局的出身意见,同意VGECT及回收加速器及配套用房在横店集团医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 2、医院锅炉燃料采用轻质柴油(含硫率小于0.1%),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大于等于15米烟囱达标排放;食堂油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规定限值后排放。 3、各类机械设备均必须选用低噪声型号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 4、医院手术室、化验室、实验室等废水必须经消毒杀菌等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其他废水一并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到进管要求后接入城市截污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放射性废水和废液采用贮存衰变法处理以符合排放要求。 5、医院各类固废必须分类收集,落实处置措施。医疗固废和残液危险固体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委托给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对旧的镅锝源必须由供源方负责回收。 6、医院各类辐射装置必须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辐射环保措施与要求,辐射装置使用的放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装、运输、使用、处置,防止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7、增加CT、X射线机房门屏蔽铅板的厚度,以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受照剂量。制定辐射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提高辐射环境保护和自我防护意识。 上述的批复和环评报告书中的环保对策措施,请在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该项目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必须向我局提高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二、金环辐【2009】48号 同意在原核医学科的基础上开展I-131、Sr-89、Sm-153放射性同位素(丙级工作场所)治疗服务,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在东阳横店镇医学路1号东阳市横店集团医院核医学科内使用。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09年6月16日-2009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郑惠娣、王冲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0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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