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生态省建设简报第41期
发布日期:2009-12-18 00:00 浏览次数:

  
 
 
 
 
 
 
第41期(总第291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9年12月17日 

 
 
 
2009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揭晓 

 
   2008年,省生态办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首次在全省11个市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将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列入年度各市生态省建设考核内容,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陈加元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这个调查材料很有价值,群众反映跟我省各地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力度基本吻合,这既充分表明这几年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明显,也客观反映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仍然任重道远。省生态办在考核各地工作时要充分运用这一成果,进一步形成公众监督的倒逼机制。 
    2009年,省生态办和省统计局在2008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基础上又创新了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方式,在我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专门推出“生态省建设”网络调查。 
    2009年10-11月,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采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方式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8至65周岁,且能独立表达自己意见的个人,共获取成功样本5800个,其中70%为城市居民,30%为农村居民。同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群开展了专门的网上调查,征集网民对生态省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共获取成功样本371个。调查结果反映: 
    一、公众对生态省建设的认知情况 
    生态省建设状况被公众认识和知晓程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生态省建设群众基础的好坏。调查显示,约三成七的受访者了解当前的生态省建设状况,其中表示“知道,非常清楚”的人群比例为6.3%,表示“知道,但不太清楚”的人群比例为31.0%,二者合计为37.3%。与2008年相比,认知率提高2.1个百分点。表明,近一年来,生态省建设工作正在被更多的公众所认知,认知率有所提高,但仍有提升的空间。 
    二、公众对生态环境现状的评价 
    主要围绕三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感受;二是公众对所处人居环境的满意感受;三是公众对当地环境污染状况以及污染整治成效的评价。经过六年的生态省建设,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众基本满意。 
    (一)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83.8%的受访者满意当前的生态环境状况,其中对本地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79.9%,对本地水环境的满意率为69.3%,对本地控制噪声效果的满意率为71.9%。与2008年相比,2009年公众对本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满意率基本持平,大部分公众对我省当前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是认可的;对本地空气质量状况的满意率评价没有变化;对本地水环境状况的满意率评价上升了0.9个百分点;对本地控制噪声效果的满意率评价下降了2.2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对本地控制噪声效果的满意率有所下降,仍有近三成公众对本地水环境状况表示了不满,这说明当前污染整治(特别是水污染、噪声污染整治)成效与公众的期望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应继续加强污染整治工作。 
   (二)公众对人居环境的满意度。在公众对人居环境的总体满意率方面,调查数据显示:19.9%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满意”,29.8%的受访者表示“比较满意”,31.8%的受访者表示“一般”,三者合计为81.5%,较上一年提高0.9个百分点。表明,逾八成的公众对当前的人居环境表示肯定。 
    从城乡数据来看,城市居民对人居环境的总体满意率为84.7%,农村居民为76.7%,两者相差8.0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较2008年扩大了2.4个百分点。这表明,进一步统筹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势在必行。 
    (三)公众对本地环境污染状况以及整治成效的满意度。公众对本地环境污染状况的反映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表示“轻微污染”为29.7%,表示“一般”的为34.4%,表示“比较严重”的为13.4%,表示“非常严重”的为5.0%,四项合计为82.5%,与2008年基本持平。还有14.3%的受访者反映本地环境状况“没污染”,3.2%的受访者表示“说不清”。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到二成的受访者表示环境的污染程度“严重”,但有超过八成的受访者反映本地环境状况受污染,污染“面”很广。 
    而在公众对环境污染整治成效的总体满意率方面,调查数据显示:12.3%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满意”,20.6%的受访者表示“比较满意”,31.7%的受访者表示“一般”,三者合计为64.6%,较2008年提高2.0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有超过两成(23.4%)的受访者对本地的环境污染整治成效表示了不满,还有11.9%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该方面的情况。表明,当前的环境污染整治成效与公众的期望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三、公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评价 
    公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评价主要从两个维度来衡量,一是公众对本地党委、政府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所做工作的满意率;二是公众对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省的信心度。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基本认可本地党委、政府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所做工作的成效,对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省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对本地党委、政府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满意吗”,17.9%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满意”,22.5%表示“较满意”,26.3%表示“一般”,三者合计为66.7%,较2008年提高0.9个百分点。表明,公众基本认可本地党委、政府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所做工作的成效。 
    在对受访者的进一步访问后得知,39.3%的受访者对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省表示“很有信心”,28.6%的受访者表示“较有信心”,16.4%的受访者表示“一般”,三者合计84.3%,较2008年提高3.0个百分点。这表明,公众对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省的发展前景的信心在提升。 
    四、网民对生态建设工作的建议 
    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需要政府牵头,正确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在生态建设的网上调查中,网民对加强生态省建设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六方面: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污染行为。网民建议,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惩治,起到震慑的作用。有网民留言道“严厉惩处污染行为,让想动歪心思的人不敢动!对违法企业(尤其是排放废气、废水的企业)要重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协作,提高执行力。网民的建议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提高认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把生态文明观念逐渐融入到执政理念当中。树立正确的导向,加大生态建设在地方领导政绩考核中的比重,防止“先污染,再高成本治理”现象的发生。二是真抓实干,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提高执行力。各部门应建立与生态建设规划相一致的计划目标和促进办法,避免“纸上谈兵,光说不做”、“检查时风风火火,结束了又老样子”等现象。 
    (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网民的建议主要是三方面: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置,着力提高农村垃圾收集的综合处理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垃圾乱倒的现象。二是加大农村排污的治理,解决农村企业对河流、土壤的污染问题。三是加大农村现有山林的保护,杜绝滥砍滥伐,加快农村生态农业建设。有网民呼吁“在关注城市污染的同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防止还未受到严重污染的农村环境继续恶化,避免以后的高成本治理”。 
    (四)加大环保投入,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网民的建议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加大环保的财政投入和科技投入,加强生态治理和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二是地方政府要努力抑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扩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循环经济,通过节能降耗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网民留言道“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时一定要严把污染企业准入关,要舍得放弃高污低产以及高污高产企业”。 
    (五)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是多渠道搭建全民监督平台。通过信息化建设、新闻媒体曝光、举报热线监督等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环保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网民留言道“任何事情都要建立在阳光下才有效,否则总会滋生腐败”。二是畅通监督反馈机制,要及时反馈公众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有网民留言道“群众对当前举报的效果持怀疑态度,因为很多时候的举报是石沉大海”。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环保宣教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有网民指出,当前部分民众对环保问题漠不关心,认为环保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情,与自己无关;还有部分民众存在“搭便车”心理,只说不做,希望别人多出力。这些现象有碍于当前的生态建设。二是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网民认为“广大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就能大大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让政府集中精力和财力主导生态建设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五、各市满意度得分排序情况 
   根据调查对认知度、满意度得分的计分方式和权重计算,最后的排名为:丽水、衢州、湖州、舟山、金华、嘉兴、宁波、杭州、绍兴、台州、温州。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联系电话:0571-28869165 传真:28869015 E-mail:chaiying@zjepb.gov.cn 本期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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