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跃进汽车前桥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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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批文:甬环发函[2009]21号 同意你公司在位于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369号厂区已建的一间X射线实验室与配置的1台X射线探伤实时检测成像监测系统在X射线实验室内投入使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宁波跃进汽车前桥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宁波跃进汽车前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环城北路东段369号 公示期限:2009年12月17日至2009年12月30日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2类射线装置 环评批文: 环评批文:甬环发函[2009]21号 同意你公司在位于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369号厂区已建的一间X射线实验室与配置的1台X射线探伤实时检测成像监测系统在X射线实验室内投入使用。 许可有效期限:5年 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09-12-17-2009-12-30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 赵容、王骅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09-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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