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生态省建设工作简报第45期
发布日期:2009-01-0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45期(总第247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129

   

长兴县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公用事业建设

全面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试运行


   近日,长兴县总投资达7.49亿元的9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和4个污水处理技改项目全部建成,进入试运行阶段,为保障全县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这也标志着长兴民间资金投资公用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一、百亿元投资:仅靠政府是不够的
  近年来,长兴农村特别是平原区水污染现象十分严重,环境卫生较差,目前全县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200万吨/年,工业污水排放量为4100万吨/年,垃圾日产量为650吨,预计到“十一五”末,生活污水排放量达到7000万吨/年,工业污水排放量达到6000万吨/年,垃圾日产量达到800吨。为了解决全县农村群众的饮用水问题,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80%的目标,经初步测算,所需的建设投资高达近100亿元,这还不包括每年高达数千万元的运行费用。
  长期以来,长兴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普遍采用由县财政出资(或贷款)建设,再由隶属于政府的事业性单位负责运行的方式进行,一直由政府部门及其下属的事业单位主演独角戏。面对农村饮用水、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的严峻形势和巨大的资金压力,原有的投资和运作方式已显得迟缓无力、力不从心。从建设第一座垃圾处理厂开始,长兴县逐步加大引入民资力度,众多民营资本的积极介入,使长兴公用事业建设呈现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二、市场化运作:民营资本投资的新途径
  近年来,长兴县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念,广泛吸纳社会和民间资金,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鼓励和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公用事业领域。如今在长兴县正感受着公用事业改民营的魅力:投资数百万元的乡镇自来水厂陆续建成了,老百姓喝上了放心水;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了,全县农村的生活垃圾将实行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厂建成了,全县各建制镇将全部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不仅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还能为财政“分忧”。
  在推进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进程中,主要有以下模式:
 
 TOT(转让—运营—转让)模式。长兴污水处理厂一期总投资达1.2亿元,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吨,如果按照往常的做法,经营30年才能收回成本;如果经营不善的话,每年还需要政府财政补贴大笔资金来维持运转,依靠企业盈利收回成本,可能会遥遥无期。为此,长兴县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一改传统的“建成-经营-收回成本”模式,直接试用国际通行的TOT方式,由深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受让长兴污水处理厂30年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重新交还县政府。县政府通过授权投资者特许经营,提前置换出部分建设资金。当经营期满后,政府将重获完整产权。通过这一方式,政府减少了财政压力,提前收回投资,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和供应量。
  
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夹浦镇位于太湖沿岸,其产业以轻纺和印染为主,有的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太湖水污染影响十分严重。前些年长兴县尝试以BOT模式投资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民营企业拥有和经营污水处理厂,在特定的经营期限内,其有权向用户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用,期限结束后其所有权将转让给乡镇政府部门。整个过程实行统一规划、设计、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民营企业想在竞标中胜出,必须熟悉这种运作模式,科学设计污水处理工艺,降低生产成本。目前全县共有10个民营投资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计划投资达到5.8亿元,今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3万吨,达到全县10个乡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全覆盖,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5%,2010年底达到85%。这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行管网和主体工程集中建设,而县污水处理厂则采用主体工程和管网分开建设的方式,管网部分由县政府出资建设,主体工程部分以BOT形式建设。长兴县城乡年产生活垃圾20多万吨,并且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由于原有的垃圾填埋场容量已饱和,原有的垃圾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转,决定采用BOT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民资投资建设公用事业设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BOO(建设-拥有-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民营企业依据特许权投资兴建基础设施,拥有所有权并负责经营,但它必须接受政府在定价、运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种长期所有权为民间资本注入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财政上的激励。2004年开始,长兴县全面实施区域供水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以农村供水管网延伸为主,改建扩建乡镇水厂,并建设和改造各类管网,让全县农民都能喝到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工程实施以来,积极吸引民资企业按BOO模式投资建设乡镇自来水厂及各类供水管网,全县共有民资企业投资建设乡镇自来水厂10座,新增制水能力6万吨,铺设一级管网587公里,铺设二、三级管网3142公里,总投资达到2.8亿元。目前全县自来水通村率已达到90%,基本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难的问题。
 
 三、公用性项目:民间资本看好的“大蛋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长兴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了一种加速发展势态。但基础设施短缺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相对滞后于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要求。民营资本进入是缓解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及建设资金短缺的一个重要途径。
  公益设施项目特别是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由于其经营性、收益性和资源稀缺性等特点,普遍为民间资本所看好。目前,投资乡镇自来水可获得省水利部门给予的20%补助;垃圾处理可获得县财政每吨50元的补贴,污水处理可按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并得到每1000吨规模10万元的专项补贴。因此,公益设施项目正成为民间投资的一大热点,越来越吸引着资本的视线。同时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市场化运作,既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又可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未来一段时期,乡镇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等,将全部采用BOT方式建设。
  四、民资介入: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大动力
  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后,以强劲的势头为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使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阶段。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老板经营、依规定价、计量收费”的原则,长兴县将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经营环境。
  市场广阔是动力,政府支持是保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是市场需求,近年来,长兴经济快速发展,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较大的市场空间使民营资本有了“用武之地”,投资也有了动力。而政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则为民营资本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运作,一方面可以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提供其它公共产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了民间资金,提高了民间资金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运营的积极性,加快了全县民营经济的发展。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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