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生态省建设简报第22期
发布日期:2008-07-3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2期(总第224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725

 

 

嵊州市积极探索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

  

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及时消除各类环保隐患,有效预防因环境污染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嵊州市从2006年开始建立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该制度实施三年来,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开展环保隐患大排查。2006年起,嵊州市环保部门每年年初都会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围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本辖区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如2008年,该市就摸排出重点流域1个,重点区域4个,重点行业1个,重点企业64个,这些排查出的问题,经分析整理后,统一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整治责任分解。   

(二)建立环保隐患责任化解制。嵊州市高度重视重点环保隐患的化解责任落实工作。对每一个重点环保隐患,都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为责任领导,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将重点环境问题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规定重点隐患所在乡镇、街道(辖区负责制)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还建立厂、村纠纷协调小组。各责任单位对责任环保问题的整治都制定预防和解决方案,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保隐患化解责任体系。

    (三)整治各类环境问题。为切实整治环境污染,该市近年来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已投入5.4亿元,建成了嵊新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试运行,出水COD达6 Omg/L以下;投入1.31亿元,建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38.3公里,每日进管废水近3万吨;投入110万元建成嵊州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投资80万元建成丽湖小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总投资约130万元的浙江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嵊州黄泥桥站也已投入运行,上述自动监测站已实现了24小时全自动实时监测。投资170多万元,在全市55家重点污染企业建设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省控新中港热电厂和嵊新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监控已与省和绍兴市环保部门联网。据统计,近三年来,该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达2300多人次,检查企业1800余家次,查处违法企业近200家,关停企业45家,批评教育70余家。

    (四)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督查。嵊州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重点环境问题进行督查,对重大的环保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市委、市政府在今年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又提出实行环保考核一票否决制,同时明确,对在环境问题整治中因工作失职、防范不力、化解不当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要成效

一是全市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近年来境内四大支流长乐江、澄潭江、黄泽江的水质均稳定在III类以上水质,饮用水源地南山水库水质保持在I、II类水平;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年II级及以上天气达到319天。

二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自建立化解制度以来,全市无大的环境信访。2007年该市环境信访量首次呈下降趋势,比2006年下降了29.6%,全社会重视环境的氛围正在形成。《绍兴市2007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该市2007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917万吨,约占全绍兴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2%,化学需氧量排放为4088吨,约占全绍兴市的5.4%;其中工业排放化学需氧量为770吨,只占全绍兴市的1.7%左右。而嵊州市的国土面积约占全绍兴市的22%,人口占17%,地区生产总值约占1 0%左右。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目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环保工作已形成了共识,普遍认识到环境是有价资源,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在政府领导的身体力行影响下,一个全社会重视环境保护、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氛围正在形成。

三、主要启示

当前,各地均在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加强重点环境问题污染整治,及时消除各类环境隐患,有效预防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嵊州市的做法,可以为全省进一步推进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加强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度提供有益借鉴。

一是要树立解决环境问题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观念。环境问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方面,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更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仅靠环保部门一家之力难以解决诸多环境历史欠账。嵊州市的实践可以提供各地借鉴,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统一部署,人大、政协加强监督,群策群力,各个部门加强合作,责任到人。同时,将环境问题的整治责任,逐个落实到各位县(市)领导、各个乡镇、街道负责人。

二是要从建立制度入手,防止环境问题引起不稳定因素。嵊州市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及时、全面摸清当地存在的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每一个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均明确一名责任人和一个责任单位,并探索建立了一套有效促进整治工作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确保整治责任的落实和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对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办理,不等到矛盾激化了再被动应付。正因为有了一系列有效的责任制度措施,确保了环境问题有人负责,有人解决,使环境矛盾纠纷得到及时缓和,难题得到有效破解,有效避免了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

三是要在排查、分析环境问题中积累管理经验,防止新的环境问题产生。为不断巩固和深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嵊州市建立了定期排查、动态调整的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全面、系统地掌握本地区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发展情况,有效防范出现新的环境问题,确保不重复出现同类型问题,不反复出现同一问题,切实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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