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生态省建设简报第33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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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期(总第235期) 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9月18日 编者按: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上和工作上,都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向了一个更高的阶段。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来把握、定位新时期的环保工作,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有机结合起来。目前,我省各地均在积极探索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将杭州市、丽水市、安吉县的主要探索情况刊载如下,供各地参阅。
杭州提出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纲要
2008年是杭州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的起始之年,为确保生态市建设持续稳步推进,在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之际,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建设三年行动纲要》。 《纲要》结合杭州市生态创建工作的实际,明确了未来三年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提出了未来三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方向,确立了以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创建,以城乡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治理,以山体、水体、土壤生态修复为主要内容的三大修复,以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及废弃家电用品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综合利用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为杭州市今后的生态建设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下一步,杭州市在继续深入持久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在杭州的实践,认真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要求,依据《纲要》,按照城乡并举、建管并重、典型示范、突出重点、综合利用、全面提升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生态市建设工作,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
丽水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纲要》
建设生态文明,有利于把丽水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区域竞争优势。生态优势是丽水最大的优势。丽水是浙西南山地生态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浙闽六大水系干支流的源头地区,特殊的自然条件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区域自然生态系统。 一是从区域功能定位看,综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浙 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生态省 建设规划纲要》、《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以 及省委、省政府对丽水工作的一系列指示,丽水等欠发达地区的 发展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我省发展的潜 力所在;丽水所在的金衢丽地区总体定位为经济走廊、生态屏障,通过努力,要建设成为浙江省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最大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区;丽水在全省“全省三带三圈一群两区”的空间布局总体框架中,既处于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又处于“绿色屏障”区。因此,要实现丽水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促使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促使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是从特定发展阶段看,从2003年底到2007年底,丽水的人均GDP仅用四年时间就实现了从1000美元到2000美元的历史性跨越,步入了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快速推进时期:依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以后,人们对高品质生态环境的需求快速增长,生态环境优势将逐步显现,成为推进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依托。从丽水实际出发,对发展路径进行新探索,必须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为目标取向,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破解发展和保护、速度和效益、规模和质量等多难问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 三是从提升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需要看,丽水的品牌在生态、形象在生态、潜力在生态、希望也在生态。尤其是着眼于进一步接轨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经济圈,必须进一步树立高品质生态环境就是稀缺要素和重要生产力的理念,以提高丽水发展的“生态含金量”增强对新型生产要素的吸引力、集聚力,加快把丽水建设成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绿色农产品基地、特色制造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生态文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成长三角城市群的功能型城市、个性化城市,真正使生态优势成为丽水发展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 丽水市正视现实、抢抓机遇、破难而进,突出生态优势的保护、转化和提升,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丽水市委、市政府、生态办的组织协调下,完成了《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丽水市将落实“三大任务”,做好“四篇文章”,推进“五大工程”,努力实现“五个在丽水”,使丽水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落实“三大任务”,就是要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把丽水建设成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绿色农产品基地、特色制造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生态文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做好“四篇文章”,就是要扎实做好“保护”、“恢复”、“优化”、“建设”的文章,以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为取向,加快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生态化步伐。推进“五大工程”,就是要推进生态产业工程、生态集聚工程、生态设施工程、生态涵养工程、生态文化工程,通过生态建设项目化,在保持投资适度稳定增长、优化投资结构的同时,切实改善发展环境。实现“五个在丽水”,就是要实现居住在丽水、饮食在丽水、休闲在丽水、旅游在丽水、创业在丽水,不断提高丽水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开放度。 丽水市将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创新发展、借力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坚持优化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的有机统一,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有机统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公众参与的有机统一的基本原则,实现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全省领先,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以及集约、高效、持续、健康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使丽水市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同时,将以“三步走”的形式,分阶段实现目标任务。 2008—2012年,是丽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阶段。为使生态文明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在今后五年中,丽水市将重在建设、重在推进、重在实效。一是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工程、生态集聚工程、生态设施工程、生态涵养工程、生态文化工程五大生态建设工程,均为在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中起关键作用的工程项目,总计244个项目,总投资约为1577亿元,近五年投资1182亿元。二是统筹居住在丽水、饮食在丽水、休闲在丽水、旅游在丽水、创业在丽水“五个在丽水”建设,打造魅力丽水、活力丽水,促使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同时,丽水市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四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科学决策。在中共丽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二是强化改革创新和制度保障。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通过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集体林权等领域的改革,完善与国家生态环境政策相一致,与丽水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涵盖产业、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口、环境等方面,有利于加快丽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政策体系;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和投入支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科技攻关,并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四是强化生态法治和全民参与。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促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的社会意识,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搭建平台。
安吉以“中国美丽乡村”为载体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工作
安吉县扎实推进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坚持以“环境保护”和“资源永续利用”为核心,明确目标、创新载体、突出重点、强化保障、整体推进以“中国美丽乡村”为品牌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体系。 一是明确目标,创新建设载体。按照“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行为文明”的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安吉实际,深刻理解领会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认真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实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创新建设载体,明确实施以“中国美丽乡村”为主载体的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富有安吉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力争10年时间把整个安吉建设成为“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实现“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产业协调、发展潜力强劲,社会文明、生态文化活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是突出重点,实施四大工程。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着力实施“环境、产业、素质、服务”四大提升工程。以一区二线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精品村创建,着力推进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系列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污染防治,“811”新三年污染整治和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推出一批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家乐污水处理,生态公益村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建设新亮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组织实施县经济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着力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工业经济,初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格局,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实施“5211”人才合作和书香飘竹乡活动,启动中国生态博物馆项目前期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户创建活动,营造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建成安吉县环境信息平台,出台有关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示范系列考核管理办法,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目前以一区二线为重点的四个重点区块沿线24个“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建设强势推进,沿线基本完成环境综合治理,园区生态化改造和竹产业循环经济成为全省试点,休闲旅游经济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在3.25生态日和6.5世界环境日期间持续开展以“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中国美丽乡村”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筹备2008·安吉中国美丽乡村节,整体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建设。 三是部署周密,强化组织保障。分级成立工作班子,明确层级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乡镇推行“三线工作制”、部门“两线工作法”,重点职能部门下半年实行“无双休”,责任到人、责职到岗,完善县乡村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加强工作考核,把建设“中国美丽乡村”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制定出台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专项考核奖励基金,对在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健全投融资机制,营造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建设氛围,县部门整合财力,广聚财源,安排生态专项资金,用于以奖代补和考核奖励,形成以奖代补、考核挂钩的激励机制和产业合理、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拓宽建设“中国美丽乡村”的投融资渠道,每年吸引各种资本一亿多元以上投向“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生态建设工作的良性循环,全县上下形成“生态文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送:环境保护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 发: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 区)党委、政府、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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